2会不会有第二个人拿同样技术申请专利。不会,乔御有案底,比他们先步申请,其他人过不审。
如果感觉不科学,那只能拿出那句老话——
本文为魔幻现实主义网络快餐文学作品,世界观作者凭空臆造,不具备现实借鉴意义。
说实话,要是当初合同上写是“乔御不得把技术转让给他人”,他可能还有些难办。
“此技术专利使用权不能再售卖给他人”,那只要这技术没有专利权,不就完事。
至于为什合同上会出现这种漏洞……
可能诺安也没想到,天底下竟然还这种好事吧。
作者有话要说:营养液到3万加更。
理说话时,声音都十分愉悦,“看叫东方美人差不多,赏心悦目。哪里像恶魔?简直是小天使!”
……
……
系统:“……你就不能老老实实告诉他们,你直接撤销专利申请吗?”
根据法律法规,在授予专利权之前,申请人随时可以主动要求撤回其专利申请。
——
有读者说不是很懂,解释下。
1乔御和诺安合同是赠与关系,不是售卖关系。
乔御赠与诺安这项专利使用权,并且同意不用于二次售卖。
撤销专利申请,等于这项技术没有专利。也谈不上专利使用权。
般来说,专利需要经过:受理、初审、公布、实审、授权五个阶段。
如果不洒钱,通常需要年左右,才能走完这个流程。
在和诺安谈判第天,乔御就向各国有关部门提交撤回专利申请声明。
虽然申请处理很慢,撤回倒是很快。
再过不久,诺安就会派专门研究员,过来学习造血干细胞体外扩增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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