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抬眼看向他,道:“怎?”
江随舟慌忙错开目光。
“没什。”他有点心虚,匆匆随口找个借口。“就是在想,你今日之后,是不是还要装作腿没好样子?”
霍无咎嗯声。
“在做好准备动手之前,不能让他们察觉。”他说。
他如今不过杀只兔子本事,在这位王爷眼里,竟成“什都会”。
他脸上不由得露出两分笑,垂下眼去,拿出火石来以剑削,便溅起火花来,丢到枯枝堆上,便点燃。
看着霍无咎笑,江随舟也有些不好意思起来。
说起来,还是自己这个鸡都没杀过现代人没见识。
霍无咎将剥干净兔子串好,便架去火上。片刻之后,便有肉香味弥漫开来,兔肉油脂被火烤出来,在表皮上发出吱吱声响。
霍无咎果真很快就回来。
他单手握着剑,上头还淌着血。他抱着些干燥枯枝,另只手上提着只雪白兔子,已然没气息。
他行到江随舟身侧河边,蹲下身去,便在水边利索地剥起皮来。
他手上拿着分明是把三尺长利剑,却半点不嫌碍事,动作利索得很。江随舟坐在旁侧好奇地看,便见他没会儿便将只兔子收拾得干干净净,放在他身边干净石头上。
做完这些,他便又收拾起那堆枯枝来。
江随舟点点头。
“那你而今,可有什
江随舟目光不由得从架上肉上,转到霍无咎脸上。
这会儿日头正好,亮堂堂地照在霍无咎身上。今日之前,江随舟没见过霍无咎站起身样子,更没见过他这般随意又潇洒地席地而坐模样。
他当真好看极,此时模样,像是甩开压在身上重枷,重新焕发出属于他光芒般。
这才是霍无咎本该有样子。
没会儿,他目光就被霍无咎察觉到。
江随舟不由得开口道:“你怎什都会?”
霍无咎抬眼看向他,便见江随舟颇为乖巧地坐在旁边石头上。身上分明穿着利落箭袖骑装,但根本遮掩不住那副富贵公子特有气度。这儿荒山野岭,周围半点人烟都无,他坐在这儿,便像块被掉落在野外美玉般。
那双终日囚在富贵乡中眼睛,真是看什都新鲜。
霍无咎与他不同,他自小就野。阳关荒凉,没什可玩地方,他少时跟人出去玩,都是去骑马打猎,捉兔子、射大雁。抓来动物,他们便就地烤来吃,除此之外,也没什别可玩。
再后来,他连年跟着父亲行军打仗,条件自然比阳关还要艰难。行军途中,向来有什吃什,打来猎物烤来吃,自然再寻常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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