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说:“俩人长得倒挺像,但总感觉跟换个人样……”
而且街口肉包,少年好像很是喜欢,黎锦又买俩带回去。
——少年啃肉包时候,眼睛亮晶晶,脸满足。
老板娘看着他笔挺背影,觉得熟悉又陌生。
就说这身长袍明显感觉挺眼熟啊,怎就想不起来这人是谁呢?
突然间,老板娘女儿想起来。
柳体可以又快又整齐。
给考官和上司看文书,整齐、干净才是最主要。
如果为炫技,那就本末倒置。
这是科举考试,而不是书法比赛。
黎锦自问不是什可以开创派书法主流天才,但练字是真可以陶冶情操。
“娘,就是那个特别喜欢在小酒馆里喝酒那个人!不过他最近好像挺久没来。”
镇子上人多,大家没那熟,谁也不知道谁跟脚。
故此,黎锦那点破事也没人知道。
最多,就是经常做生意看到,才会留意下。
这提醒,老板娘自个儿也想起来。
他打算以后有多余时间,就去好好习字。
天赋不够,勤奋来补。
这来,黎锦共又花出去六十五文。
但他要买还不仅仅是这些,黎锦想,鸡蛋和蔬菜可以跟村里人买。
少年最近身体已经在恢复期,饮食可以不用这清淡,他打算多买点五花做红烧肉。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