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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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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着时候不觉得撑,站起来才发现自己连腰都打不直,走路也成折磨。

最后还是陆焕生看不下去,扶住文宁胳膊。

文宁矜持地打个嗝,然后不好意思低下头说:“陆叔叔,你不用管自己能走。”

陆焕生没说什

陆焕生只觉得自己还没结婚,竟然提早体会到带儿子感觉。

文宁把陆焕生给他烫毛肚吃进嘴里,牙齿轻轻咬,毛肚就在嘴里碎,每次咀嚼都是种享受,文宁幸福不知道如何是好,他吃完之后用餐纸擦擦嘴角,然后才真心实意夸奖道:“陆叔叔真厉害。”

陆焕生:“会烫毛肚就厉害?”

文宁早把“食不言饭不语”这条准则抛到脑后,用双堪比少女漫画男主角眼睛盯着陆焕生,他理直气壮地说:“陆叔叔干什都厉害。”

陆焕生有些哭笑不得。

他不是没有接触过狂热粉丝,他出道早,见识人和事都多,声称爱他数不胜数。

焕生手腕并不算细,毕竟成年男人,骨架子就摆在那,但这个粗细要看跟谁比,至少文宁就觉得陆焕生比例恰好,手腕处骨节凸起,手背上有还未鼓起青筋。

手看起来苍劲有力,没有分多余皮肉。

简直像是石膏模型。

陆焕生夹起烫好毛肚,对文宁说:“把碗递过来。”

文宁吃惊:“哎,给吗?”

这感觉十分复杂,但却不差。

作者有话要说:

文宁:“把你当偶像,你竟然把当儿砸!”

但他们爱只是张皮。

至于内里血肉,因为藏在那张皮下,所以也不重要

他想起自己接原本要推拒节目。

就像鬼迷心窍般。

文宁吃很过瘾,他在家时很少吃火锅,读书时候在外面吃也都是西餐,只有偶尔回国时能由着自己喜好吃几顿,今天没人管,文宁就吃撑

陆焕生笑笑,文宁受宠若惊,连忙把碗递过去。

追星从来是幸福又孤独,因为但凡脑子正常粉丝都知道,他们是“单相思”。

就连文宁,也只是想跟陆焕生成为朋友。

如果能成为亲密朋友,那很好。

如果只能成为偶尔聊两句普通朋友,那也不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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