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是见过世面地精,不仅身体接受历练,脑子也样,他觉得这定不是什轻巧活,可哪怕再艰难,前面是刀山火海,只要领主大人让他们去,他们眼皮都不会多
魔族们不明所以,以为这群绿皮小个子吃错什药。
魔族从来不以长相论美丑,反正外表怎样,在深渊之下也看不见,他们都是以实力论美丑,谁拳头大,谁就最“美”。
大河跟戈尔以前从没有说过话,在魔族里,戈尔不算出众,他既不像牙那强大,也不像黑那与众不同,往魔族里扎,没有丁点特色,不过大河跟他相处时间长,竟然也生出些友谊。
“吃不吃?”戈尔赶路时候顺便打只野鸡,去毛扒皮以后,趁着休息时候烤来吃,他还往上面撒点盐,也算有滋有味。
大河结果个鸡腿,道声谢。
大河趴在戈尔背上,他已经习惯颠簸,寒风从他耳边凛冽刮过,差点让他觉得自己耳朵都要掉,他只能低下头,把脑袋埋进戈尔厚实皮毛里。
戈尔皮毛很软,也很温暖,大河尽全力把自己紧紧蜷缩起来,双手还抓着戈尔长毛。
他们赶几天路,要不是还得吃喝拉撒,夜里要休息,估计能把行程时间再缩短半。
跟大河起过来地精都是大河亲自挑选,都是地精里身体最强壮人,他们来半点都不勉强,听见领主大人需要他们,他们连东西都不收拾,就直接跟大河出城——除看到魔族变身时候差点被吓尿之外,其余时间都表现很沉稳。
吃饭时候,才有同族小声问大河:“他们……是什?”
然后两人迅速地把这只没几两肉鸡给消灭干净。
大河跟黑关系不错,逐渐就失去对魔族恐惧之心,他有些好奇地问:“你赶路时候还能打猎?”
戈尔耐心地解释:“跑得太快,它正好撞到腿上,就把它抓住。”
赶路是得好好赶路,但不长眼睛猎物撞到他身上,他也不会放过。
大河:“大人有告诉你让们过去干什吗?”
他们跟人族不同,从小就是奴隶,触目所及只有那方狭小天地,没有听说过什传说,更不知道世上还有魔族这个种族。
大河吃着卡坨饼,简单地解释下:“他们是魔族,能变身,就跟们会打洞样。”
同族:“这样啊。”
同族们听完大河解释,以为这个种族跟精灵样深居简出,不过精灵是因为长得太美,他们是因为长得太丑,原本看似不同,实则非常相近。
竟然有傻乎乎地精去跟魔族聊天,脸同情地跟对方说:“长得丑也没什,们长得也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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