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晏问道:“蕾妮,如果你不偷东西就能活下去,你还会偷窃吗?”
蕾妮:“不知
个孤儿在街头生活,她只能靠捡别人丢掉食物填饱肚子,但没有几个人会丢掉食物,哪怕是麦麸,她有时候会在城边挖些野菜填肚子。
但那些东西是填不饱肚子,她只是越来越饿,饿得连路都走不动。
然后她做人生中第桩生意,偷个商人钱袋。
那笔钱让她吃人生中第顿饱饭,可惜被街头混混们看见,他们毒打她顿,抢走钱袋。
蕾妮倔强地说:“点都不害怕!”
蕾妮不屑顾:“那又怎样?不偷东西早就死。”
池晏觉得在这个社会背景下,不应该用他穿越之前道德三观去要求土著——穿越之前,只要不好吃懒做,哪怕是在街头捡垃圾都能活下去,虽然活得可能不怎好,但确实能活下去。
但是在这里,如果出生时候没有选择好从哪个肚皮生下来,辈子都不会有改变可能性。
克莱斯特察觉到池晏不想杀这个女人,就对池晏说:“要放她吗?”
他眉头微皱:“把她带回去吧。”
上看言论,西方人发明香水就是因为不洗澡,身上太丑,需要用香水来掩盖身上臭味。
但池晏很怀疑真实性,臭味加上香水味,真是香味吗?那岂不是味道更复杂臭味?
而且这个时候香水还没有被发明出来。
池晏问女人:“你叫什名字?”
女人:“蕾妮。”
她还用视死如归地口吻说:“刚才就应该亲你口!”
池晏:“……”
这个女流氓真是锲而不舍,他都有些佩服。
但他要知道偷窃是她不得已而为之,还是已经成她习惯,如果把她带回领地,那也必须是因为她是个有价值人。
现在他这穷,可养不起个闲人。
个潜行进旅馆,还不被他发现人,如果放出去也太危险。
克莱斯特看着蕾妮。
蕾妮不由自主地打个冷战,她有野兽般直觉和娇小身体,轻只剩下把骨头,却过分灵活,正是因为这个,她才能活到现在。
她是个孤儿,被扔在圣院门口,但圣院并没有好好养大她,她从小就住在马厩里,日三餐都没有着落,冬天只能贴着马肚子睡,只有个好心圣仆愿意照顾她。
圣仆死后,圣院就把她赶出来,那时候她只有八岁。
这名字倒是出乎池晏意料好听。
他问道:“蕾妮,你知道你犯什罪吗?”
偷窃罪是很重罪名,被抓住是要被砍断双手。
蕾妮:“知道,并不害怕。”
池晏问她:“你会被砍断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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