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10章(6 / 7)

沈璠试着劝道:“哥,先收一收,该拜堂了。”

顾长衣:“没事,就让他玩——”

他抬头看了一眼说话的人,顿时愣住。

完了完了完了……

不能说一模一样,只能说毫无差别。

沈璠当得上一句“公子如玉”,始终温和地站在兄长身边,教导他每一步该怎么做。

傻子虽然愚钝,弟弟的话却能听进两句。

就在傻子扯坏了三只草蚱蜢的翅膀,行为变得,bao躁,连沈璠都无法安抚时,门外终于响起稀稀拉拉的唢呐声。

迎亲队伍被冲散后,好不容易聚齐,吹吹打打没了一开始用心,喜庆度大大降低。

顾长衣从花轿里出来,差点一个踉跄趴地上。刚才飞奔骑马,本就酸痛的大腿雪上加霜。

不懂,他只知道,人民群众的口供一定要真实。

……

迎亲队伍半路拐进了大理寺,然后直奔城外,接连意外令顾家沈家差点翻天。

回来传信的没一个能把事情说清楚,承平侯坐在主位上,眼眸眯着,一言不发。

宾客识趣地没敢在承平侯家里提他儿媳的风流韵事,皆是耐心地等着,时不时看一眼新郎官。

沈磡的傻,不是那种街上二傻子整天流涎乐呵,他属于迟钝面瘫型的傻,没表情,不看他的眼神和动作,很难区分。

顾长衣久久地盯着沈璠,沈璠面不改色,彬彬有礼。顾长衣回望一旁的沈磡,沈磡沉浸于自己的世界,眼也不抬,看脸完全不傻。

为什么不能是二傻子的

心里疼得咬牙切齿,表情依旧云淡风轻。

第一次成亲,要从容。

他不用人搀扶,风风火火走进来,跨过火盆,踩碎瓦片,红盖头不知被甩去哪儿了,一张昳丽绝美的脸庞映在每个惊诧的人眼底。

他径直走到沈磡面前,大红衣服,很好认。承平侯信里没骗他,沈磡虽然傻,但是长得英俊,眉骨英挺,嘴唇削薄,就算傻出二里地都掩盖不了惊艳。

沈磡低头玩草蚱蜢,毫无所动。

二公子沈璠大家都见过,沈磡却是第一回出现在正式场合,宾客先震惊了一下兄弟两如出一辙的容貌,接着想起沈磡身上的传闻,目光微微惧怕和嫌弃。

沈璠是人中龙凤,沈磡就是那个本不应该降生的鬼胎,只会带来祸事。幸亏沈璠自身强大,才没让鬼胎夺走了母亲和性命。鬼胎克不过长辈和兄弟,只能克妻了。

沈磡神情愚钝,脸色苍白,一身喜服耀眼红艳,落在宾客眼里,越看越像鬼胎。

新郎本人毫无成婚的自觉,手里拿着一只草编的蚱蜢,专注地逗它的须子,丫鬟想先拿走,傻子就,bao怒地推桌子,堪比夺妻之恨。

想想风流成性的顾长衣,配这不解风情的傻子,也不知谁更吃亏。

排行阅读

这是一个理智与情感的故事。关于梦想,人人夸夸其谈;关于爱情,人人缄默不语。我爱你,更爱我自己。 名校毕业工作能力出众的纪星因为不堪职场骚扰辞职创业,一路挫折不断,却因投资人韩廷的指导和提点而渐渐褪去生涩,变得成熟。 事业开始顺利时,与男友的感情却走到尽头。她与韩廷之间也渐渐产生暧昧,关系发生改变。

苍白爱情

三秋泓
天之骄子渣攻X自卑怯懦美人伪骨科年下宋知雨寄人篱下,为了苟活,主动变成了继弟严越明最喜欢的床上玩具。注意:没有排雷,到处是雷。自带扫雷系统,谢谢。
我深深地爱着你,你却爱着一个傻逼,傻逼他不爱你,你比傻逼还傻逼,爱着爱着傻逼的你,我比你更傻逼,简单来说,本文讲述一个,谁比谁更傻逼的故事。

秋以为期

桃千岁
军二代攻 X 黑帮老大受,强强,肯定有反攻。《无地自容》系列文。军二代和黑帮老大的强强对决。主角:柯明轩,边以秋。是否互攻,看我心情,反攻是一定有的。

相爱未遂

金陵十四钗
满城衣冠副CP,律师X检察官,破镜重圆本文第一人称,互攻。

万族之劫

老鹰吃小鸡
万族之劫男主角是苏宇,原大夏府南元城南元中等学府学生,以上上等的高评价、并以南元第一的成绩考入大夏文明学府并拜师白枫,加入多神文系,脑海中开启神秘书册。我是这诸天万族的劫!万族之劫小说什么时候更新?
最新小说: 那个喊楼告白的黑皮Omega 严拓 我的叔叔李海 名字的意义 重生后我决定继承家产 斯文尤物 一个贫穷的年轻人 回乡后揣了失忆霸总的崽 修真界第一暴躁奶妈 养了偏执狼崽后[电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