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也喜欢上你。”宫丞说到这里,也坐起来,吻他唇,“小玫瑰。”
郁南忽然就羞涩起来。
明明刚才还放浪形骸,大胆放肆人也是他,可是被这样再次表白着,和刚才那种关于见钟情表白又不样。
郁南不知道是,宫丞爱他,追他事宫家除宫洛和任叔,人人都知。
他去过次宫家大宅,那回忆太不美,可是他留给所有人印象都是美。不知怎地,他身上有玫瑰纹身事很快就传开,虽然大家都不知道那是
他无法想象个十二岁孩子在那种境地要靠多大意志力才能保持心理健康,总之他看着这个成熟睿智男人,竟又觉得理所应当。
宫丞应该是天生强者,他当然有这样能力。
“十五天,玫瑰开始凋谢。也被救回去。”宫丞说,“回到家里,狗死,父亲问要不要再买条狗,说不要。不想再对什倾注感情。再过段时间,家里来个陌生混血小孩,父亲说欠他爸爸条命。”
这便是宫丞过往。
切都仿佛尘埃落地,正是经历过这些,宫丞才成今天宫丞。
气窗缝隙里,看到对面那户空房子阳台。”
郁南知道这里定出现转机。
他坐起来,全神贯注地听宫丞讲这个关键时刻。
宫丞却伸手抚摸他脸:“看见那个阳台上个花苞。”
郁南眼睛瞪圆。
“喜欢上玫瑰。”
长大后,宫丞弄个玫瑰园,没人知道缘由,也没有人知道他那十五天都经历什。他强硬外表下隐藏着颗也会变得脆弱心脏,沉默地将它护起来。
然后,他遇到他命中注定小玫瑰。
坚韧、美丽、热烈地怒放,拥有高贵品质,却又浑身是刺。
和那株在阳台上盛放模样,先惊艳他世界,再给予陪伴,给他无聊苦闷生命带来转机。
这故事,竟然在危险中惊现浪漫,简直像极峰回路转童话故事。
“对面阳台以前应该是种花,可惜杂草丛生,日晒雨淋都死得差不多。”宫丞道,“不知道那株玫瑰是怎活下来,或许它吸收杂草养分,总之它在堆砖砾中开出花苞。”
“十二岁时候比你矮些,每天都踮着脚从气窗里面去看它。看到它从花苞到盛发过程,有时候看就是很多个小时,从天亮到天黑,每片花瓣张开样子都被完全观察到。它成唯乐趣和消遣,也成保护理智屏障。”
郁南松口气。
紧绷身体都完全放松,似乎也跟着宫丞经历过场惊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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