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44章 会师(1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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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该死在恶臭脏污的哥谭下水道里。像一条被活活打死的疯狗,尸体旁围满肥大的老鼠,最终被啃剩一具斑斑的白骨

现在,他脊背上的外骨骼,已经拆到了第四节。

布鲁斯正在体会重新掌控躯体的感觉,学着重新用手指操控刀片,给自己刮干净胡茬。

不过他故意将刀片压深了些,在下巴上割出一道血痕。然后靠近镜子,评估伤口愈合的速度。

镜中男人的脸在渐趋年轻。

唯有那双幽蓝的眼睛,是苍老的。

第三天,他鬓间的丝丝白发,就已经全变黑了。

这张饱经风霜的容颜,就像回溯魔法一样,慢慢抚平皱纹、隐去深重的黑眼圈,将表层那些狰狞的灼伤抹除。

布鲁斯·韦恩那张夺目的俊美容颜,正在一点点重新展露。

但这对他不重要。

真正重要的是,他开始拆除自己脊背上,那些开始生锈的外骨骼装置。

萨沙的大治愈术,在第3天就已经展示出不凡的效果。

反抗军首领赤着上半身,一手撑在洗手台上,微微偏着头,在盥洗室用刀片刮脸。

他与自己的士兵们同吃同住,要想再过从前那种精致的生活,基本上已经不可能。

但布鲁斯·韦恩并不需要时间适应。他在早年游历的时候,就已经习惯饱经磨难的日子了。

镜中男人的脸,原本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苍老十岁。

“吉姆。我总在想,如果还能再有一次机会。”

第三年年初,他坐在吉姆·戈登病床前,说出他埋藏已久、且永远不可能再提的一段话。

“——在这一切发生前,我会亲手杀掉小丑。”

小丑。他该死。

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人,比他更想要让小丑死。

他的身体比任何人知道的。

都要糟糕百十倍。

当布鲁斯脱离外骨骼动力装置时,他基本等同于一个无法移动的瘫痪病人。

他握拳,行走,坐立,战斗,每一个从运动神经传递而来的指令,都已无法被自己的躯体接收。

他成了一个挂在外骨骼装置上的肉架子。所以也曾认真考虑过,让自己成为钢骨那样的半机械人。

持续高负荷的战斗,和不断服用的强化药,不可能给他的人类躯体任何缓冲时间。

第一年,他的真实身份就已经被公开。但渐渐地,不再有人记得,他们沉默强悍的首领,曾经也是哥谭大名鼎鼎的贵族公子,招蜂引蝶的布鲁西宝贝。

在一切都还没发生的时候,他的正联伙伴,总是很讨厌跟他一同出席宴会之类的场合——那代表着所有漂亮妹子的目光,都会被布鲁斯抢走。

“你会发现他这人还是戴面具讨喜点,”哈尔出离愤怒地评价过,“真的。”

现在大治愈术正在他体内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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