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现在……穆琼拿出稿子,开始用行草抄写。
同时,他也给自己起个新笔名,名叫“天幸”。
天赐之幸。
没去平安中学当老师时候,穆琼对如今上海都有什杂志之类知道不多,但近来他认识盛朝辉,盛朝辉还是个极喜欢买书,他便在在盛朝辉那边借些报刊杂志来看,还从上面找到些投稿地址。
最后,他锁定《希望月报》作为投稿对象
他喊自己佣人声,佣人立刻就来:“老爷,你要起?”
他茫然不能回神……他在百年后经历种种事情,莫非都是梦?
《在百年后》这书,穆琼打算写得很长,不过,这故事却是以集集形式来写。
男主角在民国过着自己生活同时,每个月正月十五,他都会穿到现代天。
而他穿到现代时候,时间并没有过去个月,而是接着上天。
这个故事,穆琼写得非常详细,现代各种事物,他都仔仔细细地写。
当然,他写时候,都是从男主这个民国人角度来写,因而写跟真实有些不同,比如平板电脑……男主坚定地认为这是面镜子,就跟神话传说里那里能看到十万八千里以外景象镜子样,而其他人,也没跟他这个疯子解释。
在他眼里,这世上切都是神奇,而他自己脑补东西,其实跟现代真实情况完全不同。
就像他以为精神病院是类似收容所样地方,他完全不知道那些跟自己住在起人,其实是疯子。
穆琼也没在文里写出这点……当然,眼尖读者看到后来,应该能发现。
穆琼决定,男主每穿越次写集,然后每个月写集。
而现在,他已经把第集共万五千字写完。
这个故事他写很流畅,需要修改地方不多,但要去投稿,还是要誊抄遍。
穆琼在现代学过书法,其中就包括硬笔书法,还照着字帖,练好几种字体。
之前他写《留学》和《求医》时候,为方便熟悉繁体字,也让大众报人可以将字看清楚,直用是楷书。
在精神病院里,主角吃过顿饭,就被安排到个三人间里居住。
而他在这个三人间里,用到抽水马桶等等。
他在民国时家境还算富裕,家里有佣人,但不是巨富,冲水马桶这种其实在民国已经有东西也就不曾见过,头次见到还问,这是不是用来洗衣。
等后来弄懂,便又阵惊叹——百年后茅厕,竟然如此方便!
这个晚上,他在洁白床上睡去,再醒来,就发现自己又回到自己在民国床上,身上还是好端端地穿着自己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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