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种吃喝,他给黎筝宿舍人分不少,那些人对他甚至比对黎筝还熟,后来黎筝进学生会宣传部之后,他更是不遗余力地支持黎筝,给学生会人送吃免费打白工不说,学校有点活动要拉赞助什,他就算当时身上没多少钱也会慷慨解囊。
而那时候,于皓晨就是学生会会长。
于皓晨和黎筝样,都有些冷漠,不过于皓晨虽然冷漠,平常做事却滴水不漏,还很稳重,让人信服,黎筝话……黎筝冷漠,在某些方面完全就是因为他不会跟人交往。
他当初第眼看到于皓晨,就觉得对方很有本事,而为让于皓晨多照顾点黎筝,他度想尽法子和于皓晨搞好关系,最后总算在黎筝大二,于皓晨大四时候,有点交情,并且时有联系。
他刚来这个城市发展时候,因为娱乐城这块上面审批卡比较严,他房子都在装修还没拿到营业执照,差点功亏篑白白扔掉大笔钱,当时就是于皓晨帮他周旋找人,他才算是过难关,
看见就低头,还以为她怕,原来她也喜欢……不单单是女,还有男啊!这个伪娘说喜欢以为他就是说说!靠,蟋蟀那小子竟然喜欢?完全不知道,直以为他只是崇拜!”颜绍看着那些照片,有种被震惊感觉。
照片上有些人,他已经很久没见,那些人多半早就移情别恋,甚至可能嫁为人妇,但突然知道原来有这多人喜欢过自己,颜绍还是有些高兴。
高兴之余,他又觉得心里有些痛,黎筝,怎就不喜欢他呢?
想起黎筝,颜绍就连看照片心思都淡不少,直到看到最后张照片,那种伤心茫然感觉才突然消散空:“这是于皓晨?于皓晨怎可能喜欢?”
之前颜绍看那些照片里人,在他看来都比不上黎筝。这多少是因为他情人眼里出西施觉得黎筝非常好,却也足以表面那些人确实比黎筝好不多少。
但于皓晨不样。
就算颜绍以前觉得远黎筝千好万好,他也不得不承认,黎筝比不上于皓晨……不,应该说这两个人根本不能比!
黎筝长不错,但也就是个普通人而已,这样男人光这个城市就能找出成千上万个,而于皓晨……他完全就是霍明那档次里人!
甚至于,颜绍能在这个城市里开起这个娱乐城,就全靠于皓晨。
颜绍会认识于皓晨,其实还是因为黎筝。黎筝性子比较冷,平常不喜欢搭理人,离开家乡来这个城市读大学之后,他就直担心他会因为性格问题被人排挤,因为这个,每到周末,他都会带大包小包东西来找黎筝,然后帮黎筝搞好同学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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