廷皓抓住她手,将她又按回沙发,凝视她说:
“你喜欢初原是吗?所以这生
只要初原师兄知道,她直都记着他,从来没有忘记他。
原来——
初原师兄从来没有见到过它……
手指僵硬地拿起那支笔,笔身凉凉,百草轻轻地摸摸它,没有说话,慢慢将它放进书包里收好。
“小丫头,你生气?”廷皓皱眉问。
她好想买下来,送给远在美国初原师兄作为生日礼物。他学医科,会经常做些记录写些病历什,支钢笔对他来说应该是有用吧。
自从他去到美国,婷宜常常飞去看他。
她没有钱,寄不起国际信件,没有电脑,不能发email给他,也没有手机,更加支付不起国际电话费用。她担心,初原师兄会不会以为她忘记他。
她想让他知道……
她直都记着他。
“如果告诉你件事情,你可以不生气吗?”廷皓边切牛排边说。
“啊?”
“对不起,你拜托事情,忘记。”笑笑,廷皓拿出支钢笔放到桌上,“初原生日那天,刚好有件很重要商业合作案在谈,回国之后才发现忘记替你转交给他。原本想再给他,可是他现在已经回来,不如你亲自交给他。”
静静地躺在白色桌面上。
那是支黑色钢笔。
她摇摇头。
努力将玻璃杯中橙汁喝完,她拿起书包带子,说:“该回去,若白师兄在等训练。”
“你牛排还没有吃。”
“……不饿。”她从来没吃过牛排,那些刀子叉子不知道该怎用,“廷皓前辈,谢谢你请吃饭,先回去,你慢慢吃。”说着,她站起身来。
“跟你说过对不起!”
包括他生日,包括他写字时喜欢用略细笔尖。
犹豫很久,她终于下定决心买这支笔。趁廷皓前辈来训练中心时候,她恳求他在见到初原师兄时候,替她送给他,并替她祝初原师兄生日快乐。她知道廷皓前辈常常去美国,得知廷皓前辈恰好是在初原师兄生日那几天要去美国时,她开心极。
虽然始终没有接到初原师兄电话。
不晓得初原师兄是否喜欢她送这支钢笔。
可是她并不在意。
在文具店看到它时候,她就很喜欢。笔身不是很细,微微有些重量,拿起来很舒服。笔尖是金色,店家说那是镀金笔尖,不容易坏,她特意吸墨水,在纸上试又试,写起来很流畅很顺手。
犹豫很久。
因为这只笔很贵。
她知道若白想要她去报考黑带,她好不容易才攒些钱,如果买下这支笔,距离报考黑带费用会更加遥远。
可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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