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不只是大宋,巨荣国那边也有突破口。贪婪是们本性,想要占有切更好,吞噬杀死切弱者,这是等魔族最基本生理需求。”
“既然如此,敢问总帅大人……您将带在身边而不杀……到底是为什?”李顺溪再度问道。
罗西姆顿时笑,他伸手在
罗西姆让人送上壶十年陈酿曲墨酒,将两只小巧土黄色酒杯摆到各人面前。
然后娴熟端起酒壶,给李顺溪倒上杯。
“其实很佩服你们人类。”罗西姆给自己也斟杯酒,端起来轻轻抿口。
“衣食住行,甚至自娱自乐,你们都能发展得很好。”罗西姆微笑道,“家乡,是片没有魔日阳光阴暗沼泽,从出生,直到两百岁,都没见过什是阳光,每日都只是为活下去,而挣扎厮杀。相比起来,你们真很幸福。”
“总帅大人,难道所有魔族都是这孤立独自个?”李顺溪低声问,其实他不用低声也可以。
“山泉酿上好杏花酒啊!不醇不要钱!”
“烤鱼串,香喷喷烤鱼串!”
“来团糯糖藕不?客官来盘?只要九文,九文盘!”
繁闹到处挂着灯笼小吃街上,人流往来,络绎不绝。
李顺溪跟着白发男子慢慢前行,脸上带着苦笑无奈。
罗西姆身为魔军总帅,身边自然环绕各式各样隐蔽力场,就算他大声说出魔族什关键词,也会被力场隔绝屏蔽,没人能听到。
“按照你们人类说法就是,越强大,越孤独。高处不胜寒。”罗西姆叹息声。
“们开始是没有同族这个概念,后来才勉强将有刺划在起,有毛划在起,外形类似划在起等等。但实际上,们依旧是孤立个体,所有智慧个体,都在为自己强大和生存战斗。”
“……”李顺溪顿顿,“那,总帅大人能否告诉在下,这趟为何会选择大宋作为突破口?”
罗西姆灿然笑。
走在他前面白发男子,额头有着道刀疤,双眼温和儒雅,全然没有半点凶气。身上穿套洗得发白儒衫,大袖飘飘之下,颇有几分落魄才子气质。
“去前面地方坐坐吧。”白发男子微笑道。他外表年纪不大,只有三四十岁,但说起话来,仿佛有着极多阅历,和七八十岁老人没多大区别。
李顺溪能说什?生死与共好友同伴都在对方手上,他根本无力反抗。
光看外表,怕是没人能想到,眼前这个白发儒雅中年男子,会是如今魔军总帅罗西姆。
两人前后走进家名叫酒非久酒坊,里面乱七八糟坐不少天南海北顾客。吹牛打屁叫喊声不绝于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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