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是各位香港电影看得太多,想到打手杀手就想起身黑衣黑裤戴个墨镜手里掐着把AK47通乱突突,干完以后从上百层高楼跐溜下就没影。张家兄弟形象和这相差也太远,穿着五块钱脏兮兮T桖衫,坐着两块钱三轮车流着大鼻涕去埋伏,去砍人,砍完还喝9毛钱斤原浆散白酒。这是不是有点太衰?
二狗想说,其实,这才是打手或者杀手真实形象。最起码,是东北打手或者杀手真实形象。张家哥俩满足作为作为打手或者杀手最基本四个条件,1,缺钱。2,手黑。3,生面孔。4,不是市江湖中人。
赵红兵再次进去,倒是没受什罪,首先是沈公子钱花到位,第二是这次再进去对其
他人故意伤害罪,而且定是故意伤害致残,理由是东波被砍以后左手活动不怎利索。东波没死,是赵红兵万幸。
刑警队找不到王宇,找不到李四,却抓住赵红兵交差。
有期徒刑四年,尽管判得有些勉强,但最终只判四年还是沈公子等人拼命活动后果。
赵红兵虽然说过不要毁在鼠辈手里,这次,虽然他没彻底“毁”在鼠辈手里,他还是“栽”在鼠辈东波手里。虽然他没去自己和东波这个“瓷器”去碰,但是最后却把他给牵扯进来。
赵红兵当时心里肯定在苦笑:跟赵山河打翻天都没人去管,这次仅仅过问下黑东波事儿,就被判四年,去哪说理去?
但是没办法,谁让他赵红兵是有前科人呢?谁让他赵红兵是全市男女老少都知道江湖大哥呢?谁让刑警队人恨他恨得牙痒痒呢?据说当时刑警队已经不是严春秋个人恨他,而是全刑警队都恨他,这是由于,社会上混子打架把事儿弄大,都不愿意去找警察,都去找赵红兵等人解决,赵红兵、张岳等人在社会上比警察说话管用得多,哪个警察接受得?这下,可算有机会判赵红兵。
当然,这次入狱对于赵红兵来说,可能并不算是坏事。他起码从这次入狱明白俩道理。
1,在中国,社会上混得再好,如果不和z.府和司法单位打好交道,早晚有天得扔进去。
2,不涉及自己和自己兄弟利益江湖恩怨,能不参与就不参与,说不定再有个芝麻大小事儿,就又把自己毁。
中国人讲究成大事者不拘小节,但是二狗认为,成大事者通常都毁在小节上。通过这次,赵红兵应该是明白。李四肯定不是第次找人背地里黑别人,但是就是这次就犯事儿。可能有人会说:“李四找人也太不专业,这算什社会大哥啊!就找这哥俩儿,都是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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