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狗听说过上网上通宵,听说过喝酒喝通宵,还听说过唱歌唱通宵,但是二狗认识打架能打通宵,仅丁小虎例。
现在举个丁小虎打架打通宵例子:
2002年夏某晚8:30,丁小虎等四人和某社会大哥在饭店内发生冲突,恶战场,丁小虎惨胜,丁小虎为面子,留在饭店内不走,就等着该社会大哥寻仇,同时,丁小虎也给朋友和兄弟打电话,吹哨子。
晚9:30,该社会大哥带20余人手持砍刀杀向该饭店,丁小虎朋友们却还没到几个。丁小虎说:要打出去打。出去饭店以后,好汉不吃眼前亏,丁小虎等几人胡乱应付几下转头就跑。注意:这不是逃跑,属于战略撤退。当然,在撤退过程中,丁小虎等人不免会被砍几刀。
晚11:00,背后被砍几刀丁小虎带着10几个人终于在这位社会大哥开某个歌厅找到他,丁小虎等人将不包括这位社会大哥在
人追讨医药费,担心被警察抓,而且还要赔夜总会损失。他们多数身无分文,去夜总会喝顿酒钱都是几个人凑出来,打架过后赔偿钱多数是向父母要,父母如果不给,他们就去偷和抢。
他们中绝大多数人在这次又次殴斗中都没能成名,有赔钱,有进监狱,有落下残疾,还有直接没命,留下每日以泪洗面老父母。
这不是贱是什?
他们就是在比谁更贱。
当然,在这些人中也有真成名人物,那就是曾经和晓波打过架丁小虎。
当时很多人都觉得难以理解,个当时只有10几岁孩子怎能在那混乱夜总会中屡战屡胜?10几岁孩子和20几岁人打,怎可能打得过?
二狗第次见到丁小虎时候,丁小虎在拿着把野营用开刃大号开山刀在聚精会神刮着指甲中灰垢,边刮边吹着,悠闲很。
几年以后,二狗在《古惑仔》中看到用大拇指挖耳朵陈浩南,当时起看录像同学普遍表示陈浩南这个动作酷毙。二狗当时想:他们是没见过丁小虎用开山刀刮自己手指甲,如果看丁小虎那个架势,他们肯定再也不会觉得陈浩南那个动作很痞很酷很帅。
丁小虎当时还有个绰号,叫半疯,丁半疯。二狗和他多年接触下来,不大同意这个绰号,他打起架来根本不是半疯,是全疯。
他最大特点就是爱连续作战,无论和谁发生冲突,他定会战斗到底,直到把对方彻底打服为止。这也就铸就他标签:经常打架就是通宵!!!从晚上直打到第二天天亮。这样事儿,二狗知道他起码干过4,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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