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打算追究丈夫外遇事实,就必须作好充分思想准备。必要时候,离婚也在所不惜。但是下得这种决心吗?
看到“离婚”这个词,省吾不由得呻吟起来。
虽然还没有核对各种收据,但这无疑是从丈夫零用钱里支出。丈夫竟然让她住这高级地方,并且偷偷来这里约会。是可忍,孰不可忍。
10月14日(星期六)24:20
丈夫甚至连她房租都包……
也许对丈夫来说,这是男子汉气概表现,但是把她照顾到这个地步,明显已经超出逢场作戏范畴。
那个女人紧紧地偎依着丈夫,嗲声嗲气地撒娇、献媚,丈夫副色眯眯样子,这种情景好像就浮现在眼前。
静悠闲住宅区。
那个女人就住在这里啊?先开着车把这幢公寓外观观察番,然后把车停在旁边空地上,下车往公寓里走去。
走进公寓大厅,马上看到扇很大门,不输入密码就进不去。
没有办法,只好去看看信箱。603号信箱上,清清楚楚地写着“香田”名字。毫无疑问,那个女人就住在这幢公寓这套房子里。
看着看着,感到再也无法忍受,便走出公寓。接着去离这里最近参宫桥电车站。因为车站附近有房地产中介公司,想问问代代木公寓房租价格。
或许丈夫是被骗。他原来就是个不擅长谈情说爱男人。没听说过他在结婚前和哪个女人谈过恋爱。想到这里,越发觉得她简直就是希腊神话中美杜莎女妖那样、头顶上有无数条毒蛇在蠢蠢欲动坏女人。
可是,太老实。受到丈夫如此不公平待遇,却仍然不恨他。恶人并不是丈夫,而是那个女人。
然而,那个女人今后打算怎样处理和丈夫关系呢?也许她正等着和丈夫离婚,好跟丈夫在起吧?
或者干脆像护士长说那样,到她公寓去,给她点钱,让她跟丈夫分手。那样做或许最为痛快。
可是,那样做能解决和平息所有问题吗?即使去责备丈夫、大声哭闹、发疯生气,也不认为能让丈夫跟她分手,因为丈夫连房子都帮她租好。不仅如此,他定还会极力找借口搪塞。这样来,反而更能煽起丈夫外心。
“有各种各样价位。最便宜小套房租每月大概十五六万日元吧。”
听这话,就明白。
十月十三日日记继续写道:
小套房房租是每月十五六万日元,这个价位不是个二十六岁女子负担得起。根据医院拿来工资表来看,她无论如何也付不起这高房租。
由此看来,房租定是丈夫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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