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阳光非常强烈,我被迫打消了原本计划好的去火山口边缘转转的念头。吉普吃过早饭就出去了,带着一个水瓶,还有满满一口袋新鲜无花果。而我动身去参观一座塔楼,这是我们前一天发现的,在塔楼的半截处有个很小的平台。被人们踩了几十年,塔楼上的石头台阶都磨损了,在边缘处变得圆润,像软化的大块黄油一般。离中午还有好几个钟头,但平台上铺的石头已经变得发烫。我躺在日光下,衬衫挽到腰际,让地面的石头直接烧烤我的皮肤。自从被关进看护室以来,我对日光和开阔的天空一直保持着新鲜感,即便到自由岛这段地狱般的航行,也没摧毁我对阳光照在皮肤上的热爱。而且,能够远离纷繁复杂的阴谋诡计,仅仅聚焦于身体上的简单感觉,太阳照在皮肤上,皮肤贴在石头上,这对我来说也是一种乐趣。在看护室里,我只能利用疼痛感来分散心神,远离我的幻象和恐惧。如今,快乐也能达到同样的目的。
而这些简单的快乐,正是自由岛带来的。就算在新霍巴特的街道上挤满了欧米茄人,我们的恐惧和羞愧仍然切实存在。在任何时刻,议会士兵都有可能骑马穿过大街,或者税收官来提醒我们必须顺从。从吉普身上,我看到自从抵达自由岛以来,我们的活动有多么不同。几个月来的逃亡生活让我们变得偷偷摸摸,遇事举棋不定,但如今他已甩掉这些包袱。我又想起派珀,他永远昂着头,肩膀厚实宽阔。我开始意识到,跟吉普在一起的某些快乐源自自由岛,这里欧米茄人并不以残缺的身体为耻。在所有自由岛给予我们的东西当中,这可能是最出乎意料的——我们终于掌控了自己的身体。
头一天我在脖子上发现一个青肿的印记,这是吉普开玩笑咬的,后来变成亲吻,然后又开始咬。早上天亮之后,这块印记在皮肤上显现出来,他为此还专门道歉赔罪,但我却感到有些兴奋。在我身体上有太多印记并非出自我的选择,包括烙印,长期囚禁在看护室造成的肤色苍白,漫长旅途中的擦伤、水疱和瘦骨嶙峋。然而,我脖子上这个痕迹却是因为快乐而造成的。如今我躺在温暖的石头上,用手指抚摸着它,不由微笑起来。
我不知道自己在那儿睡了多久。我虽然闭着眼睛,但还是感觉到有阴影投射在我脸上,赶忙坐了起来。我虽然穿着衣服,但在放任自己享受这份温暖时,有些过于私密。
尽管刺眼的阳光照在他身上,我难以看清,但从身影来看,来人是派珀无疑。
“抱歉,”他说着往平台外走了两步,“我不是有意要惊扰你。”
“你没有。”我说,试图站起身来。
“不用起来,”他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