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差大人不过三言两语就解决桩悬案,令方县令惊讶不已、自愧弗如,对他之前提出疑点也就信七八分,连忙遣人去查。有姝也不多留,待那女子承认儿子是*夫便离开。
他们走许久,才有名年过五旬门子徐徐开口,“方县令,看见吧?这才是咱们遂昌人头顶青
“但他们为何不敢说出内情?”
“你不知道吗?大庸律令有言:与人通*者杖五十,游街示众十日;通*生子者徙三年。女子处以徙刑,大多不与男子关押在起,而是由官媒代为看管。官媒为牟利,往往会把她们当成妓-女般使唤,有些人等不到刑期结束就z.sha,而绝大多数从此沦落风尘,生不如死。故此,她便是悲痛欲绝,恐也不会主动承认。”有姝能把大庸律令倒背如流,自然也理解女子苦衷。
这桩案子极有可能是丈夫先毒死儿子,然后z.sha,以栽赃陷害妻子和*夫。反正他是个废人,儿子也不是亲生,等于下半辈子没指望,不如拉几个垫背。
然而方县令却已信他说辞,命人把*夫*-妇拖出去打,打到认罪为止。他审案方法向来如此,从鬼魂那里搜集到证据之后就把凶手抓来顿毒打,完写认罪书,结案。凶手会百般狡辩,受害者总不至于包庇仇人吧?
眼看桩冤假错案就要发生,有姝连忙站出来阻止,方县令正要斥责他扰乱公堂,就见他拿出块令牌晃晃。
钦差大臣巡查令,谁人不识?方县令立刻宣布退堂,把人带到后院招待。有姝把自己疑惑对他说明,让他循着这条线索去查,说话间,外面又传来阵喧闹,却是个小偷在僻静处抢位老翁钱袋,被名见义勇为后生追上,路扭打到官府。但两人身形相似、身高致,连穿衣服都是个颜色种款式,那老翁眼睛已经坏,认不出罪犯,叫他作证时竟说不出个好歹来。当时也没有路人在场,亦无从考证。
二人都辩解自己才是好人,对方才是小偷,令捕快大感头疼,只得去请示县太爷。
没有死人也就没有冤魂述说真凶,方县令彻底懵,又见两位钦差坐在旁等待,越发心急如焚。他很想展示自己“断案如神”能力,脑子却团乱,只得偷眼朝师爷看去。
师爷摆手,表示自己也无能为力。二者之间总有个好人,不能把他们都拉出去毒打顿吧?再说,就算被打死,哪个又愿意承认自己是小偷?
有姝想也不想地道,“小偷急着逃脱,理当竭尽全力,却还是被那位义士追上,可见脚程远远不如对方。把他们带出去赛跑,谁先跑到城门口谁就是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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