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脚尖走路般可以忍受、畏缩日子是好。只不过遗憾是,就是这种满足怎也无法忍受,若是稍微持续,就会深恶痛绝,所以不得不绝望地逃进别温暖地方。可能话,想逃往舒适愉快方向,但要是万不得已,痛苦方向也无所谓。要是在既无快·感也没有痛苦中待上片刻,呼吸到所谓好日子那种平平淡淡、味如嚼蜡安稳,那孩子气心中就会有如遭到风吹雨打般变得痛苦、悲惨,因此很想紧紧抱住对生锈、感谢七弦琴感到睡眼惺忪满足之神满足脸,去感受比这对健康有益温度还要更像魔鬼般痛苦在体内燃烧。对这种低调、呆板、规格化、被消毒过生活愤怒,让熊熊燃烧起疯狂念头,想要摧毁什东西,比如打烂百货店或大寺庙,或者打烂自己本身,或者从几座受到崇拜偶像头上摘下假发,或者送给几名叛逆学生他们朝思暮想前往汉堡市车票,或者去诱·惑幼小少女,或者把几名代表小市民世界秩序人脖子扭断,或者鲁莽地犯下蠢罪。因为最痛恨、厌恶、诅咒就是这样满足、健康、舒适,这样小市民本位主义、乐观主义,这样痴肥庸才。
夜幕逐渐低垂,就在这样心情下,结束这个平凡天。但并不是像个打算钻进准备好,甚至加上有如诱饵般汤婆子床铺里病恹恹男人那样,以理所当然对身体有益方式结束天,而是对每天只有这少工作感到不满和厌烦,气愤地穿上鞋子,裹着大衣,走进夜色和浓雾里,到镇上去,在铁盔馆,遵照酒友自古以来习惯,喝般人称为“来杯”酒。
于是从阁楼房间下楼梯。这是爬起来很吃力异乡楼梯。是小市民式彻底打扫得干干净净漂亮楼梯。这是极度严谨3户人家分住公寓,隐居处就设在这栋公寓阁楼里。也不知道什缘故,身为没有故乡荒原狼,明明是痛恨小市民世界孤独者,但却总是住在严谨小市民家里。这是旧感伤。不住豪华建筑物,也不住无产阶级房子,东选西选总是住在极度严谨、极度乏味,收拾得无可挑剔小市民小房子里。那样房子飘逸着微微松节油和肥皂气味,大门仔细上锁,要是穿着脏鞋子走进去,就会让大家大吃惊。毫不怀疑,从幼年时代起,就爱着这样气氛。那对有如故乡般东西暗中怀着憧憬,毫无希望地、反复地把带到这种从很早以来就有愚蠢道路去。不,事实上也很喜欢自己那孤独、没有爱、被追得走投无路、彻底散漫生活和这种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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