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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在我后悔以前(4 / 11)

族,听说她年轻时候就是察尔德尼朵鲜花。那时他们和外族通婚很少,外婆十八岁就跟着到山上收购药材汉族男人偷偷离开家,从此再也没能回去……那个男人就是外公。”

封澜觉得好像有哪里不对,如果像丁小野所说,她外婆再也没有回到家乡,也就是说从他妈妈那辈起就是在外面长大,那他又为什会回到老家去放马、种贝母?这不太符合般人生活轨迹。但她不愿意打断丁小野话,他愿意对她谈起自己家人,这在她看来已是两人关系难得进步,也是意外之喜。

“纯血统哈萨克族人长得和汉族人有很大区别,妈她大概是两种血统融合得比较好典型。她没有多少文化,也没你爱打扮,可她是个美人,这恐怕是每个见过她人留下共同印象……直到她生病以前。爸爸最初迷上她多半也是因为这个。后来爸有女人,最后个也是最讨他喜欢那个女人曾经是爸场子里要价最高小·姐,因为长得好红极时。见过人都知道,其实她也不过是有妈年轻时几分影子。”

封澜伸手去触碰丁小野手,指尖划过他掌心茧子,说:“猜你以前定有过很好生活。”

这其实是封澜早就留存在心中疑问,只不过今天在他话语中得到求证。人际遇会变,甚至容颜和姓名都会改变,唯独言行和谈吐很难修饰,那是天长日久生活在个人身上打下烙印。爱,或者说迷恋会暂时蒙蔽封澜双眼,但她不傻,开餐厅这几年更是阅人无数。丁小野切对于她来说都像个谜,然而她本能地感觉到他不仅仅是个普通服务生,至少绝不是个从前只过着放马牧羊生活男人。

丁小野手掌轻阖,将她手指拢在手心。他并没有回避封澜猜测,而是看着两人手徐徐说道:“如果你说‘很好生活’指是钱,坦白讲,前二十年过得还行。生意尽管不体面,可度做得很大,也依附着很有权势人。他对们母子很慷慨,谁让是他唯儿子呢……至少所知道是这样。”

“后来呢?”封澜按捺不住地问。后来有变故几乎是,否则他也未必会“沦落”到她手上。

说起家庭变故,丁小野态度并没有那“走心”。他继续把玩着封澜手指,有下没下地抠着她指甲油,抠得她手又痒又疼。心也是。

“电影里都说,‘出来混迟早要还’。像爸那样捞偏门人,不管生意做得多大,不改头换面洗白自己,出事不是早晚事?他得势那些年,得罪人不少,不该知道东西又知道得太多,运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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