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丹特现在是家族的铁锤。他要申请出任西部的代理人,还要掌管桃源酒店。乔治会反对他,但文森特和佩蒂耶则会保持中立。他们已经满足于靠那些合法营生赚钱了。老头子总会死,而乔治是个白领。战争狂变身帝王的那天肯定会到来。他才不要撤退到地上社会。他要带着家族恢复荣光,绝不会放弃手握生死的权柄。
丹特走出浴缸,冲掉头发上的肥皂,取出了酒店里的古龙水和发胶,这些东西都装在造型漂亮的容器里。他仔细读着说明书,给自己洒上古龙水,涂上气味芬芳的发胶。然后走到装着文艺复兴风格帽子的衣箱那儿,选了一顶嵌着昂贵珠宝的帽子,形状像块蛋奶糕。帽子有着金色和紫色的编织线,衣箱里的帽子看上去荒谬可笑。但当他戴上头的时候,丹特陶醉了,他真像个王子。尤其是前额一溜绿宝石。这就是安提娜今晚会见到的扮相了,如果见不到安提娜的话,蒂芙尼也行。不过要是有正事,今晚不急着见她们也行。
他打扮好之后,想着人生之后将何去何从。他会住在一幢奢华的别墅里,不逊任何殿宇,有看不尽的美女,都是自食其力的舞女,在桃源酒店的歌舞厅里谋生。他可以在六家不同的饭店里吃饭,吃六种不同国家的风味。他可以下令杀死敌人,犒赏伙伴。在现代社会里能活得像个罗马皇帝似的。唯一的阻碍就是克罗斯。
吉姆·洛西终于独处在公寓了,他想着自己的人生轨迹。职业生涯前半段,他是个出色的警察,守护社会的真正骑士。他疾恶如仇,尤其讨厌黑人。但渐渐地,他变了。他讨厌媒体指控警察野蛮。这个他从渣滓手上保护的社会竟然反过来咒骂他。他的上级,穿着金边制服,和满嘴胡言的政客站在一起,还说些不能仇恨黑人的屁话。仇恨黑人有什么不好?一大半罪人都是黑人。而且他作为一个自由的美国人,难道不是可以憎恨任何人吗?黑人就是一群蟑螂,会啃噬掉所有文明。他们不想干活、不想学习,除非是去月光下投篮,否则开夜车对他们来说就是个笑话。他们抢劫手无寸铁的公民,逼老婆卖*,还蔑视法律,藐视执法者。保护富人不被仇富的穷人伤害是他的职责,而且他自己也想变得有钱。他想要衣服、轿车、食物、美酒,还有最重要的,有钱人才能搞得到的女人。这才是美国人的生活。
一开始是收受贿赂保护赌博,然后是收保护费,为毒贩找替罪羊。他曾经很是得意自己“英雄警察”的身份,这是自己凭着英勇无畏得来的赞誉,但一文不值。他还是得买便宜衣服,精打细算地过日子才能过得长久。而且他保护富人不被穷人侵害,却没收到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