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咖啡,放松约个会。
可是翻来翻去还是放弃。也许是因为前段时间住医院住得人都懒,什事情都有那点不愿意上心,也许是因为想起姜湖说话,不把心放进去恋爱,不过是逢场作戏,再多也不过是让自己更空虚。
很久以后,才有人告诉他,那天就是缘分开始,刚好让他在那个时间,以那样眉目间带着那种看淡什似懒散,就像是从周遭尘世中分离出来神色走在那条街上,然后遇见那个疯狂追求着艺术胡子男人。
李歧志已经数不清自己在这几天抽过多少条烟,据说他三尺之内烟味已经浓重到寸草不生地步,几乎赶上半个生化武器。可是再多烟也让他抽不出个男配来,先前那个“黑社会老大”因为踢人脚而“恶有恶报”地进医院,伤筋动骨百天啊,哪个剧组能等百天?
只能换人,可是李导要求太高,长得够好气质太软,个个都是奶油小生,气质合适吧,长得又都比较……呃,现实,乃至次又次地打击李导梦幻世界。再加上剧组众大牌和巨额投资,时间已经不能再浪费下去。
李歧志愁,愁得他都快秃顶。
而就在这天,他夹着根烟在街上漫无边际地靠走路发泄郁闷时候,老远就看见那个男子,后背很直,可是走得却很懒散,带出那股自然而然地优雅味道,好像他举动都在作秀,又好像他举动都是自然而然。
李歧志呆住,愣愣地站在路边,看着那个男人无知无觉地在自己注视下悠然走过,连手指间夹烟什时候落地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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