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飞鸾个人坐在沙发上,本本读完何岸做过注解杂志。然后搁下杂志,起身走向卧室,推开虚掩房门。
床铺没被动过,还保留着年前模样,肮脏皴皱大团。
被褥上有干涸血,时间久,颜色变得暗沉发黑。床边歪歪斜斜垂着条白皮带,是他留下,也是他喜欢款式。针扣蒙灰,白牛皮边缘已经被血糊成黑褐色。
空气里还残存着缕极淡血腥气,年过去,气味被积尘覆盖大半,可对100%契合Alpha来说,它浓得就像刚从Omega血管里喷溅出来。
郑飞鸾攥着掌心热汗,步步走过去。
期,竟然能追溯到四年前。
四年前,那是多久远概念啊。
当时他们还没见过面,何岸还是渊江大学名普通学生,在那青涩时候,就已经开始仰慕他。
郑飞鸾页页翻看着四年前旧杂志。这期刊登他独家专访,许多地方都被彩色荧光笔划线、圈重点,还用清秀字迹写注解。何岸像个勤勉用功学生,将他访谈视作教材,认认真真读完,还认认真真做笔记。
这不仅仅是个Omega对Alpha喜欢……它复杂得多,也厚重得多,就算剥离性与繁殖,依然是存在。
他回到那个傍晚,看见Omega仰面躺在床上挣扎。皮带锁链般捆两圈,剧烈撕扭中,手腕处皮肉被磨破,斑斑点点血迹印染开来。耳边响起尖利惨叫和哀求,Omega哭着喊求求你,孩子九个月,能活,求你放过它……
他心慌至极,冲上去却扑个空,只抓到张染血床单。
血枯,结出僵硬布壳子。郑飞鸾从没想过浸透血床单会是硬,他将它抓在手里,五指收紧,恍惚间只觉得枯血在指间融化,变得潮湿、粘稠、鲜红,顺着指根淌下来,湿漉漉地糊手。
何岸在他眼前悄无声息地昏过去。他伸出
郑飞鸾心中五味杂陈。
他怎会不喜欢这样痴情Omega呢?他明明会喜欢到连秒钟也舍不得分开,甚至愿意主动为何岸放下身段,做些浮夸、也许引人耻笑事情,比如和电视剧里那样,牵着何岸手走在大学校园里,让周遭艳羡目光灌满每个少年都会有虚荣心。或者带他去参加大大小小社交场合,见识多,慢慢就能学着大方得体。哪怕胆怯些、笨拙些,也没有关系。
可是这摞承载着仰慕之情旧杂志,最终被遗弃在出租屋里。
何岸没有选择带走它们。
乖舛现实毁何岸前程,而他毁何岸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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