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光灯所发出光线是白色,并非“火球”那样红光。并且,闪光灯闪光也不是连续性,干电池充电大概需要三四秒钟时间。目击者米津安吉说可是“闪闪地发光”,这意味着连续闪光。这样话,间隔不就只有秒钟吗?若非如此,大型铝板厢式车司机也就不会
连环撞车引发大火,两辆轿车和辆客货两用车熊熊燃烧。有这样火势,确实不需要闪光灯。猛烈相撞车身在熊熊火光中呈黑色剪影状,正因为达到这样效果,《冲撞》才成幅惨烈却震撼人心作品。相反,如果用闪光灯,白刷刷车身就会在画面中,bao露无遗,照片效果也就该打折扣。
从这方面来讲,获奖者这句话可以说是合情合理。
可是,正平依然觉得“根本不需要使用闪光灯”似乎是话里有话,其中包含着层特别意思,好像是有意这强调。
就人心理而言,要隐瞒什时,往往会说些相反话语。什都不说倒也罢,可不说些什总是担心别人会起疑心,结果就说多余话,欲盖弥彰。
由于火焰很亮,根本不需要使用闪光灯。
这句莫非正是这样?如果这句话是作为介绍摄影信息,未免多此举。因为需不需要闪光灯,只要看看发表出来照片不就目然吗?
也就是说,“他”事实上是使用闪光灯。不过,闪光灯并没有用在拍摄中,而是用到别地方去……
不仅如此,正平注意到,出于同心理,他还撒另个谎。那就是“为拍摄沼津夜景顺着县道和村道往下走”。经过昨晚现场勘察已经证实,那句话跟实际环境状况是格格不入。听起来也像是急于证明事发时自己不在现场。般来说,要表明事故发生时自己在什地方话,只要说句“事故发生时,正在高坡上转悠呢”,带而过就可以。而特意点明什“县道”“村道”,纯属多余。
想到这里,正平在长椅上有些坐不住。他内心产生股要站起身来回转圈强烈冲动。然而,他又马上告诫自己要冷静,因为需要考虑问题还多着呢。
长椅另头,直有人起身离开,也不断有人来此坐下。这些人中,以老人和带着孩子妇女居多,换人频率相当之高。要在平时,看着匆匆忙忙从自己眼前经过顾客,悠闲地想象下这些人日常生活也不失为种乐趣。然而此刻,这些来去匆匆人流在正平眼中只不过是片杂乱无章风景而已。当然,从旁人眼光来看,这个坐在长椅上猛抽香烟胡须男,肯定正因被爽约而心里火烧火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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