沼井正平从摄影包里掏出笔记本,翻到本子前面部分。那里贴着剪报。
去年十月三日,从晚上九点左右开始,就带着照相机在静冈县骏东郡长泉町向田区带转悠。那里是富士山麓东南侧池之平(海拔840米)。从此高地往南边眺望,可以看到沼津市万家灯火,闪闪烁烁如同萤火虫般。想使处于近景位置高坡树林以黑色剪影姿态来与远处街灯作对照。为捕捉来自沼津方向、仿佛极光般映在夜空中光亮,徜徉在县道、村道上,希望能够拍出具有浪漫梦幻
是他幻觉。因为在现场勘察时没有发现火球烧过痕迹,所以警察才作出那样判断。安吉本人也说对自己目击缺乏自信。这还是几个小时前沼井正平亲耳听他讲。
然而,果真是这样吗?
倘若安吉目击没有错话,那铝板厢式车翻车就能作出合理解释:卡车定是在从弯道上拐过来瞬间,在可视距离内前方看到火球模样东西。由于事出意外,司机本能地紧急刹车,并往右猛打方向盘企图避开它。急剧晃动使车上货物失去重心,于是高高货车就翻倒在地。
当然,卡车司机和副驾都已当场死亡,所以从他们嘴里是什也打听不到。但事实会不会就是那样呢?
如果是话,那那个“火球”到底是个什玩意儿呢?如果是有人往公路上扔像火焰瓶那样东西,现场自然会有残留碎片,警察们仔细现场勘察是不可能将它漏掉。
据米津安吉说,那个像火球似东西是“闪闪地连续闪光”。如果是火焰瓶话,不会是那个样子,只能是爆炸之后燃起大火。警车车顶上旋转着警灯或夜间道路施工现场所用警戒信号灯发光方式倒跟那“闪闪”间歇性闪光有点相似。
但是,沼井正平认为要把那大设备搬到现场来是无法想象。因为要安置这类东西,个人是无论如何也办不到,必须几个人合力完成。然而,他觉得这事不可能几个人合作。肯定都是人所为。
那,会不会有人站在天桥上朝下面高速公路抛出火球般东西呢?可这样推测也不合情理,因为从卡车紧急刹车地点到前方天桥有七八百米距离。
沼井正平对米津安吉说,还有没弄明白地方,指就是这个。
再说,作案那个人是从藤泽驾车到这里呢,还是坐电车在沼津站下车后步行过来呢?沼井正平从被他打发回去出租车上引出这个问题。步行是根本不可能,从沼津站到这里有近十公里距离,而且又是在夜里。那就是坐出租车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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