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业余摄影爱好者们“鼓励”,会引发“技艺上切磋琢磨”,听起来似乎也头头是道,但认为这种“急功近利”会发展成自私自利之心,助长内心旁观主义。同时,也希望“读者新闻摄影”悬赏征集不仅是为提高人气种措施。
大阪市团体董事
吉村健吉
三天之后,评审委员长古家库之助又在该报上发表篇文章。不过,是发表在“文化栏”里。
本报去年新闻摄影年度最高奖《冲撞》引起超乎预期反响。虽然对于照片本身是幅出色作品这点上都没有异议,但在这样作品刊登在报纸上、拍摄者是业余摄影爱好者,甚至于针对悬赏征集这样手段所产生疑问等方面,在“回声”栏目中出现两种截然不同意见。不仅如此,如今问题已经涉及到新闻摄影根本问题,因此,作为评审委员之,想在此陈述下自己观点。
千叶市藤原先生和大阪市吉村先生批评意见中,有不少能够促使有志于新闻摄影者反省见解。身处灾难现场,是将救人放在第位,还是专心致志地观察取景器并不失时机地按下快门?对于这样问题,自然应该是以前者为优先,这点没有必要讨论。然而,同样不可否认是,有人看到报上所刊载事故现场照片后,产生某种误解。藤原先生和吉村先生意见中也包含着这样误解。
从照片上来看,似乎拍摄者是能够立刻投入救援工作,但实际上往往困难重重,甚至是不可能。发生在高松海面上“紫云丸”海难事故就是这样,那张照片拍摄者就是与之相撞第三宇高丸上乘客,而“紫云丸”在相撞后五分钟内就沉没。对遇难者实施救援是第三宇高丸上船员,在这种情况下,不熟悉海上作业普通乘客是无能为力。在画面近前处,就站着批目瞪口呆地看着沉船和遇难者身影第三宇高丸上乘客。并且,从照片上来看,这两条船似乎靠得很近,但实际上相隔很远段距离。这也是引起误解原因之吧。
引起争议《冲撞》也是这样,它是在东名高速公路上连环撞车事故刚刚发生后拍摄,但发生如此惨烈交通事故后,靠个人立刻投入到救助中去是不可能。拍摄者山鹿恭介为拍摄夜景,当时正从静冈县长泉町高坡往沼津带走动,听到高速公路上发出巨响,并看到火柱升空,才折回到现场附近,发现连环撞车交通事故。他不假思索地按下快门,因为第时间救人行动已不可能,而将随身携带着照相机镜头对准事故现场,这对于有志于新闻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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