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愿意,听上去很有趣。”
“那就太感谢!”良多高兴地说。
町田收拾完桌上“二次收费”照片,未来又开口“三次收费”提案。
“说,既然有缘相识,还想拜托你们帮办件和照片无关事,可以吗?”
“当然可以,不过需要另外收费。”良多立即答应道。
“能。”町田回答。
“谈这种事不能这大声。”良多将脸凑近未来小声告诫道。
未来依次看下良多和町田,似乎理解。
“多少钱?”未来单刀直入,她问是消灭证据费用。
良多没有正面回答问题,而是开始解释起来:
家乡在和歌山县。她从和歌山辗转大阪、神户,最后来到东京,直干着陪酒女工作。两年前她和在大保险公司上班丈夫结婚。假如用“双六(1)”来比喻话,她也许可算作“赢家”。
町田又看未来眼。她抬头仰视着天花板,吐出口粗气,随后用挑衅眼神斜视良多。
“你们为什给看这些照片?”
良多拿起信封在手里晃几下。
“也可以直接交给委托人那什。不过,如果您不希望们这做话……”
和调查对象见面要求对方买下照片已经构成恐吓罪,因此为避免被告发,就要与调查对象共谋,捏造新证据,但这也属于违反行规违法行为。所有阴谋无疑都出自良多个人之手,而且不止两次。只要不被识破,对谁都没坏处,这是良多说法。
町田也反对过。他认为委托人不但支付调查费用,而且在离婚案中无法造成对自己有利局面,利益受损。
良多却有大套理由来压制町田:“他们雇用侦探,干着阴险勾当,这是来自老天爷惩罚。”
未来说要签新合同,去下银行就来。当然是去取消除证据10万日元。
未来走出店门,良多便得意扬扬地
“们必须先向您丈夫报告。您丈夫怀疑时间,也就是说您和对方在幽会这段时间里是怎度过,这需要您配合表演。们必须制造出些事实……”
听良多说着,町田从文件夹里取出几张照片,在桌上铺开。照片上是几个男女在家庭餐馆和宾馆大厅里聚会时相谈甚欢场面。
“们要拍些这种同学聚会前开准备会照片。”
也就是说,为消灭证据需要“经费”来制造其他证据。
经町田番解释,未来笑得浑身抖动。
良多没有说下去,只是颇有深意地凝视着未来。
“当然不希望……”
此刻轮到町田出场:
“比如说,们就当这些照片不存在……”
“能做到吗?让它们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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