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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为什么我现在感觉,就像在一九八四年九月那个阳光明媚的早晨一样,小企业不仅是美国的命脉,而且是整个西方世界光明灿烂的命脉。”山姆停了下来,在他办公桌上的烟灰缸里掐灭了一支香烟,满怀希望地看着娜奥米·希金斯。
“好吗?你觉得怎么样?”
娜奥米是个来自克森市以西四英里处,一个名叫普罗维比亚小镇的年轻美女。她和她垂垂老矣的母亲住在普罗维比亚河边一所摇摇欲坠的房子里。大多数扶轮社员都认识娜奥米,不时有人打赌是她的房子先垮掉还是她的母亲先垮掉。山姆不知道他们是否曾经下过这样的赌注,但如果下过,结果也不会让他们等太久。
娜奥米毕业于爱荷华城市商学院,能将速记笔记还原成完整清晰的句子。由于她是当地唯一拥有这种技能的女性,她在枢纽城为数不多的生意人中很受欢迎。她还有一双修长迷人的双腿,但这也不会影响众人对她能力的评价。她每周五天早上工作,雇主是四男一女——有两名律师、一名银行家和两名房地产经纪人。每到下午,她就回到
时左右,他可能需要吃好多次胃药,“看来我得写一篇演讲稿。”
“你说的对。”克雷格说,“记住……六点钟吃晚饭,七点半演讲。就像他们在电视剧《天堂执法者》[42]里说的那样,开始啦!阿罗哈!”
“阿罗哈,克雷格。”山姆说,然后挂断了电话。他盯着电话,感到热气慢慢地从他的胸口升到喉咙。他张开嘴,从胃里打出一个酸溜溜的嗝。五分钟前他的胃里可还风平浪静的。
他吃了第一颗胃药,之后还得吃很多颗。
3
那天晚上,山姆·皮伯斯没有像他计划的那样去打保龄球,而是把自己关在家里的书房里,手里拿着一本黄色的记事本、三支削尖的铅笔、一包肯特香烟,还有一包六颗的咖啡因提神口香糖。他从墙上拔下电话线,点上一支烟,盯着那个黄色的记事本。盯着看了五分钟后,他在第一页的第一行写下了这样一句话:
小镇企业:美国的命脉
他大声地念了出来,并且喜欢这个念出来的感觉。嗯……也许他不太享受这感觉,但可以忍受。他念得更大声,也更喜欢这种感觉了。效果好了一点,但其实也没那么好。事实上,感觉像吞了个毛茸茸的大家伙一样恶心,但它比“**主义:恐吓或威胁”这种狗屁题目好太多了。而且克雷格是对的——无论如何,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在周六早上都会因为宿醉而记不起周五晚上听了什么。
在些许的鼓励下,山姆继续写下去。
“一九八四年,我从欣欣向荣的艾姆斯大都市搬到了枢纽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