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明,逃狱跟杀人样,其实很简单。”关振铎缓缓地说。“要杀个人,只要用颗子弹,或用刀子轻轻划,对方便死。逃狱也是样,只要你有足够人力物力,就算是森严监狱,你也可以在墙上轰出个洞来,把囚犯带出去。这些犯罪最难不是‘过程’,而是‘善后’。杀人,如何逃过警方耳目?逃狱后,如何不被警方追捕?这些才是令谋杀和越狱变得困难原因。”
小明默默地听着组长讲解,就像徒弟倾听师傅教诲。
“石本添要逃,很容易,但他逃就要躲在黑暗之中,因为全香港所有人都会知道这位元前头号通缉犯藏匿在们身边,而警方会锲而不舍地直搜索,他只是从间监牢逃到另间较大监牢而已。石本添不笨,他不会愿意让自己陷入这种困境,他是个追求彻底胜利家伙,所以他才用上这个计画。在香港这个都市,要获得新身分是很困难,除非你参与证人保护计画,获得港督——思、九七后便是行政长官——批准,更改切纪录和档案,否则难以成事。但石本添采用匪夷所思做法,他毁掉自己和目标容貌和指纹,再取代对方,如此来,他便获得新生。”
“但他其实只要制造起独立事件,譬如叫阿武直接向周祥光泼镪水便可以,为
武露马脚,于是买这顶黑色棒球帽,再来就是等候个跟旺角案那胖子步姿相同人走过,如果那个人出现,他又往六号病房探望‘周老板’,就能完全确定自己推理。倒是没料到阿武竟然瘦这多,难怪警方多月来发放资料,仍找不到他啊。”关振铎从怀中取出包著透明胶袋帽子。
“您怎知道阿武犯案时戴上帽子?”
“他没理由不戴。在光线充足白天犯案,很容易被人看到,如果他连帽子也不戴,附近大厦居民目击,就有可能认出他。猜,他犯案时大概还披上外套,甚至可能戴上口罩。而且,他知道自己戴帽模样已曝光,警方正在找他,他就更需要戴上帽子行动,因为旦被目睹,便能顺水推舟令嘉咸街案件跟旺角连结起来。”
“为什他要把案件连结起来?让人以为是模仿犯不是更好吗?”小明奇怪地问。
“小明,现在把你问题丢回给你——为什石本添不来硬,直接从医院抢人?”
“呃……他伯节外生枝?”
“他连惩教署内应也有,要逃易如反掌啊。”关振铎笑道。
“思……他良心发现不想伤人?”
“太阳从西边升起机会较大。”
“真搞不懂,他为什用上如此复杂方法去逃走。”小明摇摇头,表示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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