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映就笑:“修个屁仙!”
跟周映说:“你教弹吉他呗。”
说真,不是故意没事找事,不是故意跟漂亮姑娘套近乎,是真想学门手艺,等回去之后,炫个技。
而且,周映教弹吉他,肯定不能收费,出这个岛,上哪儿能找到这牛逼老师去!
看吧,这人就是这肤浅,就是这虚荣,就是这诡计多端。
李崇最喜欢做事就是站在青旅院子外面背对着门口抽烟,保守估计,他天得抽盒。
有时候会劝他:“兄弟,记得每年体检。”
至于来得时间最长,除程老板,就是凌野。
当得知凌野已经在“岛”住三年时候,甚至怀疑他是不是想熬死整天酗酒程老板,然后顺理成章地继承这间青旅。
问给透露八卦周映:“他把这儿当自己家吧?”
对凌野是有偏见,归根结底有两个原因。
第,初印象糟糕。刚来时他那副要死不活样子实在有些惹人烦。
第二,日常手欠嘴欠。平时生活中虽然是个喜欢呼朋唤友出去玩乐人,但在交朋友方面是很挑剔,话要投机,也不能太有低级趣味。偏巧,凌野就是跟话不投机还沉迷于低级趣味人。
所谓低级趣味,包含很多层面。
凌野倒是不会对异性或者同性进行什恶心人骚扰,但那张嘴也是够欠够贱,不爱听他说话。
“找凌野教你去,他也会。”周映说,“弹吉他技巧,只传女,不传男。”
正说着,凌野手里拿着他
“是呗。”周映坐在楼梯上扒拉她吉他,她曾经是个挺火摇滚乐队吉他手,跟主唱谈恋爱,结果主唱劈腿,姑娘直接揍那主唱顿,然后从此封心锁爱,来当起岛民。
挺潇洒姑娘,这些人里最喜欢她。
不是那种喜欢,是那种喜欢。
周映说:“你对野哥挺感兴趣啊?”
“……姐姐,直当你是个耳聪目明修仙人,没想到,修仙修得脑子不清醒啊!”
因为对这人没什好印象,也就不爱搭理他,大部分时间就躲在房间里。
写稿这件事,讲究个缘分,偶尔跟故事没缘分时候,就开窗,趴在窗边进行人类观察。
据观察,住在“岛”里人都爱自称岛民,而且这几个家伙在这里住时间最短是那个叫李崇,来个多月,自称是个流浪诗人。
对诗人没有偏见,但李崇诗挺让人摸不着头脑。
不过,觉得他肯定是个天才。之所以这说,是有依据,因为般来说,看不懂本书,不是书不行,是它太牛逼,肤浅读不懂罢。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