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实非常感激你,菲利普。承蒙你向求婚,感到十分荣幸。”
“哦,别说这些废话。你愿意嫁给,是吗?”
“你觉得咱们会幸福吗?”
“不会。但那又有什关系?”
这些话几乎是菲利普违背自己意愿,硬从
是说你爱,要是你当真爱,就该要嫁给你。可你从来也没向求婚。”
“你知道没有条件结婚。说到底,还在念医学院年级。今后六年里面赚不到个子儿。”
“哦,并没有责怪你意思。即便你跪在面前向求婚,也不会嫁给你。”
他曾不止次想过结婚事,但他不敢贸然跨出这步。在巴黎时候,他就形成这样种看法:婚姻乃是市侩之徒荒谬习俗。他也知道,跟她缔结姻缘就会断送他前程。菲利普具有来自中产阶级人本能,觉得娶个女招待为妻,真是颜面扫地事。家里有粗俗妻子,体面人士就不愿上门求诊。再说,他手里钱只够维持到他最终取得医生资格。要是成家,就算商定不生小孩,他也无法养活妻子。想到克朗肖怎样跟个庸俗、邋遢婆娘牵扯在起,菲利普就惶恐不安得直打哆嗦。他可以预见到,附庸风雅、智力平庸米尔德丽德将来会是怎个情形。他无法跟这样个女人结婚。可是他只是凭借理智做出这样决定;另方面,他感到无论如何也得把她占为己有。如果不跟她结婚就不能把她弄到手里,那他就娶她做老婆好,将来事等到将来再说。就算最终可能会搞得身败名裂,他也根本不在乎。他脑子里产生某个念头,就无法摆脱,个劲儿地老围绕着这个念头琢磨。他还有种不寻常本领:凡是自己想做事,他总能设法让自己相信都合乎情理。如今,他也不知不觉地把自己想到所有那些反对这门婚事正当理由都推翻。他只觉得自己天比天对米尔德丽德更加钟情;而那股无法得到满足爱最终竟化为怒气和怨恨。
“说真,要是哪天娶她做老婆,定要让她为所忍受所有这些痛苦付出代价。”他暗自说道。
最后,他再也经受不住这种痛苦折磨。天晚上,在索霍区那家小餐馆吃过晚饭之后(如今他们经常去那个地方),菲利普对她说:
“哎,那天你说,即便向你求婚,你也不会嫁给,这话可是真?”
“嗯,怎不是真?”
“没有你就活不成。要你永远陪在身边。设法摆脱,可就是摆脱不掉。永远也做不到。要你嫁给。”
她曾读过许多言情小说,自然不会不知道该如何应付这样求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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