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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者序(3 / 8)

托马斯?哈代为蓝本,是他始终最喜爱的一部小说,但书中的主角却是一个随便与人发生关系的女子露西。我个人觉得它并不是一部成功的小说,但是,它的矛头所指,却是英国的那种清教徒的道德观。他对露西毫无指摘,但对书中那个预备为哈代写传的小说家(后来他承认是指与他同时的英国小说家休?沃波尔[注])的讽刺,文笔却极为犀利。在书中,他还离开主题,和另一个小说家伊夫林?沃[注]争论用第一人称写小说的问题。沃认为用第一人称写小说是可鄙的,毛姆则认为人年事愈长,愈觉得对别人的理解不够,因此,只想从个人的角度来写自己所要写的人物。大约余怒未息,就在次年他出版了一部短篇小说集,即以《第一人称》为名。

二次大战爆发后,毛姆由尼斯避难到英国,继而赴美国居住,直到战争结束后才返回里维埃拉的故居。在美国期间,他出版了《刀锋》(一九四四年四月,英国版晚三个月);这是一部杰作,出版后不但受到广大读者欢迎,而且受到弗吉妮亚?伍尔芙夫人[注]那个严峻的批评家的称许。《总结》(一九三八)虽然带有自传性质,但主要是叙述他的相当实事求是但不随流俗的文学见解和人生哲学;这部书应和《一个作家的笔记本》(一九四四)作姊妹篇读。他死时九十一岁,造有一女。

他的戏剧、小说和短篇小说有许多于他在世时都拍成电影;这在当代作家中也是少见的。

由于童年在法国度过,青年时期在法国养过病,中年后又定居法国,并且经常旅行,毛姆可说是一个最没有英国气的英国作家。他的外祖母居孀之后,曾经带领两个女儿——大女儿就是毛姆的母亲——来法国以写小说和儿童文学谋生;毛姆好象不但继承了他外祖母的写作才能,而且继承了她的亲法国倾向。在《寻欢作乐》中,他曾经提到狄福、斯特恩、萨克雷、狄更斯、艾米丽?勃朗特和马塞尔?普鲁斯特这些小说家“在世时那样有名,但是,现在无疑已经被人忘却了”。这里面,除掉最后一个是法国人外,其余的都是英国小说家,而且是英国小说的半壁江山。

他好象特别和狄更斯过不去。在《总结》中他写道,“现实主义是相对的。最现实主义的作家,由于兴趣的引导,常常歪曲自己的人物。他通过自己的眼睛看他们……才气越大,个性越强,他的人生图画越是光怪陆离。有时,我觉得,后代如果要知道今天的世界是什么样子,最好别去看那些独树一帜的作家,而去读那些平庸的作家,因为他们由于平庸,反而能把周围环境描写得更忠实。这些人我不想提他们的名,因为尽管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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