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吸着支长长寇罗纳牌哈瓦那雪茄烟,舒适地喷着烟圈。“但是如果这件事同个人没有牵连话,是会为他虚掷才华感到可惜。个人竟这样糟蹋自己实在太令人心痛。”
很怀疑,阿伯拉罕是否真糟蹋自己。做自己最想做事,生活在自己喜爱环境里,淡泊宁静、与世无争,这难道是糟蹋自己吗?与此相反,做个著名外科医生,年薪万镑,娶位美丽妻子,就是成功吗?想,这切都取决于个人如何看待生活意义,取决于他认为对社会应尽什义务,对自己有什要求。但是还是没有说什;有什资格同位爵士争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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