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准就是下任皇帝,万到时没有原始记录,对不上号,那就麻烦。
所以记录工作十分重要。
但这项工作,还有个漏洞,因为事情发生时候,只有皇帝、太监、后妃(宫女)三人在场。事后旦有孩子,后妃自然口咬定,是皇帝干,而皇帝般都不记得,是不是自己干。
最终确定证据,就是太监记录。但问题在于,太监也是人,也可能被人收买,如果后妃玩花样,或是皇帝不认账,太监也没有公信力。
所以宫中规定,皇帝工作完毕,要送给当事人件物品,而这件物品,就是证据。
李太后拿出内起居注,翻到那页,交给万历。
切就此真相大白,万历只能低头认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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