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是这种平淡静气,就让陆平欣赏不已。
在订好位子坐下,要杯水,他边面色平静等待,边几乎控制不住心里那种轻飘飘感觉——这是
对镜子里自己点点头,露出个笑容,他转身要走,但犹豫下,他又回头,想想,把第二颗扣子也解开——嗯,又好很多。
什痴女怕缠郎,什死缠烂打,所谓追女招数,他自是不屑,所以他采用办法就是,先交朋友,等积累到足够好感,再举出击,直接拿下。
尽管那是心目中绝对女神,但今日已非昔日可比,女神虽然还是女神,但自己却已非当初那个初入校门青涩年轻人。
当然,今晚只是第顿饭而已,说别都还早。
先让她把剧本拿出来,才算是完成第步。
陆平看着镜子里自己脸。
年轻,毕竟才二十七岁,炯炯有神眼睛,短平头,国字脸,刮胡子之后,更显得精神几分,实话说,他觉得自己虽然不算帅,但扔到人群里,绝不是泯然众人那种。
人之所谓平庸或吸睛,小屁孩或许会以为自己只喜欢帅,但心智成熟者知道,别管什人,别管多大年龄,看人,首先看重肯定是精气神。
人旦有精气神,男帅,女靓。
他抬手,蹭蹭下巴,特意提前到昨天刮胡子,到今天,已长出短短截胡茬子,硬硬,有点扎手,镜子里形象,也是干净中透着那丝丝狂放劲儿。
收拾完临出门前接个电话,对方嘻嘻哈哈地问:“听说你要去约会?要不要哥们找几个人给你扮个劫匪什,让你大显身手,举俘获美人心?”陆平却只是平静地回句,“滚!”
约是六点,五点四十分,陆平就到餐厅。
他本来是要开车去接人,但对方笑着拒绝,说是直接骑自行车来。
这让他肃然起敬。
女神之所以是女神,且从当年女神,直到现在,非但毫不褪色,反而越发令他沉迷不能自拔,自然是有道理。
就是这样。
他深吸口气,很满意自己当下形象——近些年来,甚至可以上溯到进入电影学院以来,这是他第次如此看重自己形象问题。
纯棉暖色衬衫,敞开最上面颗扣子。
穿白色太正式,就是这种家居颜色,再加上敞开颗扣子这种貌似不起眼动作,会很容易给坐在对面人种放松、坦诚、愿意亲近感觉。
他是电影导演,而且是位在这个年纪来讲国内最成功顶级电影导演,平常懒得用心归懒得用心,旦重视起来,要玩意象、玩色彩,他自认几乎没有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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