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你却不样,切弗,别男生都说你墨守成规,循规蹈矩。他们以为自己很叛逆?算吧。像你样在图书馆里泡二十个小时孩子才是真正不在乎别人看法疯子,那才叫叛逆呢。”
当琳恩将这段话说完时,血枭也想起来,这应该算是他听到第段表白,这里要说明两点,第,听上去这可能不像是表白,只是恭维,但人人都知道,在高中里,假如那个被百分之九十男生所暗恋着大美女主动来搭讪并恭维你,那她心中龌龊阴谋早已经昭然若揭;第二点要说明是,十七岁时血枭,留着中规中矩发型,还戴副眼镜扮斯文,他成天抱着书,出没于图书馆阴暗角落,就连穿着方面也刻意去掩盖自己那健硕肌肉。不过这些都无法掩饰他那张刚毅脸庞以及动作片男星般深邃目光。当年血枭如果加入橄榄球队
及近。
血枭回过头,看到辆敞篷跑车,上面坐着三个年轻人,开车是个妙龄女郎,身材火爆,穿着低胸T恤、热裤,戴着墨镜。另外两名年轻人也是穿着入时,文身耳钉件都不落下,此刻二人正在后座上打得火热,仿佛丝毫不在意自己是在高速行驶汽车上,衣冠不整地缠在块儿,就差脱裤子。
这次血枭都没做搭车手势,那跑车就停在他身边。
“嘿,切弗,个人这是去哪儿呢?”驾驶座上性感美女抬起头来,略微将墨镜向下推些,用眼神朝着血枭放电。
血枭连车门都没开,单手撑就跳进车里,坐在那美女旁边位置:“开车吧,琳恩。”
琳恩重新戴起墨镜,嘴角带着轻笑,“可不知道咱们书呆子竟还有这面。”
血枭没有搭话,只是目视前方。
琳恩踩下油门,汽车狂飙而出,她依然像是在和血枭聊天般说道:“直在注意你,切弗,你和其他同学不样,你有着高中生所不具备成熟。”
这段话血枭曾经听过,所以随着琳恩叙述,那段记忆也逐渐清晰起来。
“那些男生觉得在脖子和手臂上刺个汉字就很酷,或者就是留奇怪发型、蓄胡子、穿上耳钉、鼻环。”琳恩继续说着:“如果有人对他们行为表示反感,他们就会说‘嘿!天生就是这叛逆,如果你对特立独行有意见,为什不滚开呢?’呵呵呵……”她很喜欢笑,给人种十分活泼感觉,“不过在看来,那些家伙什都不是,就像种族主义者,除自己肤色和民族以外,他们没法儿从别地方找到优越感。而那些所谓‘叛逆’男生,只能用外在形式去遮掩自己内涵匮乏,其实他们内心才是最在乎别人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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