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四娘说,当初在虎头城,曾有个富太想要包养你?”
阿铭摇摇头,道;“没有事。”
“有!”
走路现在有些罗圈腿薛三进来喊道,
“主上,当初们都劝他从吧,骗点金银再骗点关系来好让咱们在虎头城立足,结果他偏偏不去,最后还是靠着瞎子送符水才搞定第桶金。”
郑伯爷回过头,看见阿铭拿着酒嚢在那里放血。
死者身穿着件不错甲胄,应该是个将官,能被阿铭选中,意味着其生前应该修为还可以。
阿铭放完,将人家尸体丢到边。
“说,不还能再放放?”
明显还没放完呐。
外头,面帅旗立在那里。
郑伯爷入城时,身边有众李富胜亲兵护卫。
李富胜去前线厮杀时,也没忘记吩咐留下部分亲卫专司保卫之责。
且按照规矩,郑伯爷走到哪里,帅旗就立在哪里。
“嘿,不吃。”
硬怼镇南关,东山堡和西山堡已经这难打,镇南关可是能够和雪海关齐名并列雄关,其后更有源源不断楚人援兵,想啃下来,太难。
且,似乎没这个必要。
之所以要将这些军堡军寨都拔掉,其实是为将场地,铺整得更宽敞些。
存地失人,人地皆失;存人失地,人地皆得。
这大概,就是靖南王此番伐楚用兵主题。
阿铭抬抬眼皮,扫眼薛三。
已经晋级薛三瞪回
“主上,人体内鲜血其实也是分区位和部分,最好部分属下已经放出来,剩下,就没那种滋味。”
“奢侈。”
阿铭在旁门槛上坐下,喝口,舌尖划过自己嘴角,将那淡淡血渍也并卷入。
这姿态,这神情……
后世小鲜肉想走这个路线还得配合大量化妆和特定灯光角度,但阿铭,则是由内而外这种气质。
郑伯爷拍拍手。
他终究还是学不得李富胜那种情调,身血浆地坐在那里吃着小菜喝着处理伤口烈酒。
倒不是怕什尸体或者身边环境给自己什膈应感,
只是单纯地实在是无法找寻到那种情调。
“吱吱吱,咕嘟咕嘟咕嘟……”
只不过,不是为自己准备,而是为楚人准备。
雄关是在这里,它优势,是它巍峨高耸,而它劣势,其实也是巍峨高耸。
因为它不能长脚,无法移动,自始至终,只能待在那个地方。
正如当年田无镜率军开晋,十日转战千里,直接击垮赫连家闻人家全部主力,接下来,半个晋地,近乎就是传檄而定。
就连郑伯爷那座盛乐城,也是早早地降,后来反复,是因为地头蛇扯皮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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