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雅
至于这辈子,
醒来,
身边就是群魔王环绕;
可能他们开始,对自己很轻视,带着高傲,但面子上,还过得去,且已经给自己置办座酒楼产业,身边还能有丫鬟服侍。
两世为人,
“会掀桌子,如果真事不可为,会带着几个手下,找处僻静地方,开家客栈,过过小日子。”
野人王张张嘴,
然后笑笑。
郑伯爷注意到苟莫离神情变化,道:
“你想说什?”
向你上峰,向能决定你生计,甚至是能决定你生死人,低头,这很正常,也很理所应当在,不算什奇怪事。”
“那,伯爷您刚刚……”
“啧,但,从未像你这个样子过,低头是低头,但把头低到土里去,做不来,也不愿意做。”
说着,
郑伯爷伸手从兜里取出个橙子,
这个样子,觉得挺累。”
“伯爷……”
“你知道,每次你在面前,自称自己狗子,奴仆,作践自己时候,心里,都会觉得有些不舒服。”
“是让伯爷您,瞧见您以前样子?”野人王小心翼翼地问道。
郑伯爷摇摇头,道:“其实,以前也谄媚,最早,面对镇北侯府郡主时,也会说好话,遇到大燕六皇子时,也会说好话,遇到虎头城许文祖时,也会说好话,遇到靖南侯时,也是会说好话。
其实自己并未真正体会到过……做人艰辛。
苟莫离这句话,意思就是,伯爷,您没真正受过那种被踩在泥潭里奋力挣扎抬起头,就为那片刻呼吸换气日子。
所以,
才会有这种想法。
那种,
“狗子想说,伯爷,您应该,从未过过那种,少口子酪吃,就会在寒风中冻死日子吧?”
郑伯爷,沉默。
上辈子,虽然自己妈离开得早,自己那个爹开货车,也不怎着家,但吃喝上虽说不精致,但还真没过那种有上顿没下顿日子。
就算那酗酒糟蹋身子老爹也早早地因病去世,留下钱,也够自己上大学。
唯不舒服,大概就是开家长会时,但那,其实也不算什。
这还是昨日出发时,瞎子递给自己,直没吃,现在有点蔫。
郑伯爷剥着橙子,
道:
“哄他们高兴,是想让自己日子过得更好些,有舍才有得,懂,但说句心里话,在这里,有条线,旦过这条线,会……”
“伯爷您会如何?”
遇到身份地位比高人时,会附和他们,挑,能让他们听得觉得有意思让他们开心让他们舒服话去说。
是吧,
人,
活着嘛,
总有东西能让你低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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