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给脸上再抹点儿血,把包扎好地方给解开,快,快,快!”
郑凡接碗汤,小口小口地喝着,其目光,还是在不停地打量着城墙外旷野。
待得碗汤喝半碗,准备递给身边个甲士时,声啼鸣,忽然自上方传来。
郑凡抬起头,
用右手挡住自己额头,
他看见只雄鹰,在天上翱翔和盘旋。
郑凡摆摆手,道:
“想再多晒会儿太阳。”
血刚飞溅出来时,是热,甚至,是烫。
哪怕,血液温度,其实并不算很高,但它所能给你心理感觉,却觉得很烫很烫。
但很快,血就会马上变冷,让你打寒颤。
老子功劳,
应该是最大吧。
地盘儿,人口,势力,地位,都该有吧,
破产危机,应该也能缓解吧。
四娘,也就不用那累,能抽出更多时间来陪自己吧。
次入关野人,盖上棺材盖。
郑凡忽然觉得自己有些累,
他想回家,
想念盛乐将军府里温泉,
想念四娘身上滑腻肌肤,
时间,
先前“诗人”“散文家”“艺术家”等等角色,全都被剔除;
什“伤感”什“文艺”什“大漠孤烟直”矫情,迅速抛弃。
郑凡感觉自己似乎又下子找回原本生活节奏,
对身边薛三喊道:
太阳,
在缓缓地升起,
郑将军就这抬着头,看着太阳,感受着阳光撒照在自己身上温度。
他从未觉得过,日出,居然能这美,这地,让人留恋。
早食,被送上来,因为胜局已定,所以真不用节约粮食,也是为犒劳厮杀辛苦夜军士,早食是肉干煮出汤,窝头管够,以帮助士卒们早些恢复气力。
“啪!”
郑凡巴掌拍在自己额头上。
自己这是憋坏,
怎不管想什事儿到最后都回归向同个主题?
“送主上回去休息吧。”薛三指指身边两个甲士说道。
想念盛乐阳光,
想念那安稳日子。
就像是个男人,在外面胡混好多年之后,才忽然良心发现,希望找回家里温暖样。
但疲惫之余,又有着种极大满足感。
这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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