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包浆?”
“……”郑凡。
……
大军行进,虽说直处于种节奏之中,但各个部队细分职责还是十分明确,此时,作为先锋军是金术可这支兵马,大皇子也在其中。
貔貅奔跑速度确实比战马要快,而且耐力也更好,大皇子此时就像是个开着兰博基尼到快递站上班快递小哥,想低调也低调不起来。
剑圣脸色有些略微泛起潮红,
居然有些中二地对郑凡道:
“剑,忍不住想饮血!”
明明是当世流剑,而且在郑凡看来,剑圣某些方面人品特质,绝对能够让郑凡心甘情愿地去认为他是当世第剑。
只不过剑圣有点惨,先败家,再败国,然后自己也败,三连败下去,从个人到家庭再到国家,几乎被锅端。
是晋人还是是晋人,这事你居然还问!”
“不知道。”
剑圣回答得很直白。
因为奉新,并不算是什名城,也不是什军事重镇,出名,其实就是奉新纸,乃绘画家最爱,所以,剑圣也从未去过那里。
可以说,如果不是司徒毅将伪成朝迁都到这里,这座叫做奉新小县城,很可能在这场大战中都没有被关注必要,这种小县城基本都是大战结束大势已定后,可以传檄而定。
不过他直都很守本分,既然被靖南侯贬谪到这里来当校尉,他就直是听金术可命令行事,没有越权过。
黄昏时分,先锋军抵达奉新城外围。
“都给某听好,再往前这段,凡是看得见,无论是军卒还是百姓,尽数射杀!”
金术可直截当地对自己部下下达命令,他需要带着自己麾下这七八百号人快速散开,为后续
“帮你!”
郑凡大声喊道。
“你个用刀,你会什剑?”
这是兵器鄙视链,玩儿剑,就是瞧不起用刀。
“可以帮你包装!”
但历史往往就是这般神奇,这座以造纸产业而闻名小县城,日后在史书里,必然会因此而被重重地添上笔。
“快,估计夜里就能到。”郑凡喊道。
这是按照长途奔袭速度来推算,为,就是打个时间差,当前方报信给后方信使跑得都没有郑凡这支大军来得快时,你让奉新城那边怎来得及去反应?
且这里沿线又没有完备驿站,更没有什烽火台,司徒家原本烽火瞭望系统,都是依托天断山脉到雪海关那线,压根就没想到自己国内腹地会成为多方角力地主战场。
而这,其实就是骑兵在这个时代恐怖之处,没有电报和电话时代,骑兵快速移动,足以让任何防守方将领焦头烂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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