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知道这个名称……”
“对鬼谷道术解,比你想象中要深……”
……
此时此刻,伦敦郊区间小木屋中。
个衣衫褴褛乞丐被捆在椅子上,他嘴里被塞块毛巾,喉咙只能发出呜呜声音,眼神显得惊惧万分。
后脚王诩就跳起来道:“什叫‘几天之内’啊?你就不能说十天半个月?几天?你去搞定啊?”
猫爷端起咖啡,脸轻松道:“恶魔而已,实力介于人间界和阴阳界鬼魂之间,以你目前实力,收拾起来并不难。”
王诩叫道:“扯淡!又不是没见过恶魔,就你那损友,叫什来着,哦!文森特!就这样!还收拾他?他抬手,自己躺下得。”
“他属于个别情况,和他同级别恶魔屈指可数,而且他们身上早已没有什硫磺味儿,会留下味道,并且专在人界做些鸡鸣狗盗之事,实力绝不会比刚才估计得高。附身在埃尔伯特身上家伙不就被轻松解决吗?”
王诩斜视着他:“要不……这事儿你去搞定吧。”
另个戴着眼镜男子搬张椅子坐到他对面:“嘿嘿嘿……你不要害怕,是你救命恩人,你应该还记得,你好友断指约翰,他试图杀你。”
那乞丐狐疑地看着眼前男人,嘴里吱呜半天却吐不出任何个清晰音调来。
“嘿嘿……知道你有很多问题要问,可是很遗憾,不能回答,所以就不给你提问机会,你只要知道件事,你很幸运,至少比你朋友约翰要幸运多……”
谈话间,小木屋门被人推开,乞丐用正面对着门坐,所以他立刻就看清来人,他吓得直缩脖子,奋力挣扎,但这切都无济于事,那椅子腿就像钉在地上般纹丝不动。
走进来人正是约翰,他根本不去看那乞丐眼,而是死死盯住戴
猫爷死皮赖脸道:“哥是侦探,说不用灵识就不用。”
“没有妞泡你就赖着不动是吧……”
猫爷只当没听见这句,他接着道:“用你‘灵识转形’扩大搜索范围,自己把对方找出来,这种低阶恶魔根本不会掩饰自己,然后你就乘着月黑杀人夜,风高放火天,去把他送回地狱。哦,别忘带上上次给你煤油灯。”
王诩回道:“你还敢提那个灯……你以为不知道你在里面动手脚?那灯光只有人类看着才是绿色,凡是灵识和人类不同种族都会看成极其刺眼古怪色彩,从而被吸引过来。”
猫爷道:“嗯……长进确实不小,已经能看破灵器能力,不过令有些惊奇是,你竟能在不长段时间内完全掌握伏魔七十二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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