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坐吧,年轻侦探,想你定是遇到什问题,需要些建议和帮助。”
安伯利坐到沙发上,“介意抽烟吗?”
“请便。”
他为自己点上支烟,说道:“您说没错,遇到个相当离奇案子,陷入困境当中,因此需要些来自其他侦探意见。就在昨天,位老长官,向推荐您。”
王诩用中文对猫爷道:“看来艾尔斯泰因宣传还真是立竿见影呢……这才几天功夫,都有老警长亲情推荐啊。”
,他第次来时候就说过,他曾经派人两次去艾琳家中行窃,那立刻就能得出两种假设,第种,他与这座城市中三教九流有很密切关系,这点马上就否定掉,因为那样话,他就不会尝试来找们这样侦探,他可以在这个大染缸般雾都中寻找到个更合适人才来,至少,比更‘忠诚’。
而且,当后来进步接触这个事件时,也越发感觉到艾尔斯泰因派去盯梢两个家伙是十分不专业,他们根本就不擅长干这种事,其业务水平还不如那些在街上掏人腰包流浪孩子。想艾尔斯泰因最后计划,就是让这两个家伙蒙上脸,直接冲进去向艾琳讨要那份出身证明。”
王诩接道:“所以,只有你第二种假设才能解释他为何能犯法而不被追究……他和警界有来往,像那种入室行窃小案子,是可以想办法压下去。”
“没错,这也就是为什,要报酬并非钱财,而是让他在警界里为们大造声势。”
他们话止于此,因为访客已到门前,并敲响会客室房门。
猫爷冷笑着:“哼……离奇案子……希望这小子知道自己在说什。”他说完便改口用英文对安伯利道:“很乐意效劳,那,请您说下案情吧。”
安伯利道:“这事儿该从三天前说起,那天晚上八点,个邋遢流浪汉跑来警局报案,声称他目击场凶杀,要们跟他起去看尸体。
于是亲自带着队人跟他去,地方倒不是很远,就在莱姆贝斯区尽头,品琴里三号,那是个做鸟类标本铺子,们目击者称尸体就在后面条小巷中。
们跟着他拐进去,却什都没发现,几个手下很生气,他们认为报案人定是喝醉,竟有
“请进。”猫爷道。
个着装干练年轻人走进来,他双眼如猎鹰般有神,骨感脸部轮廓让他显得十分机警。
“请问哪位是洛根先生?”
“是,这位是助手艾金森先生。”
“很高兴与你们认识,名字是格兰特·安伯利,目前在苏格兰场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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