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下,如果被告也是个大公司,那也就罢……就算人家法务部门撕逼失败,钱那方面至少也赔得起;但被告如果是“个人”,而且是个没钱没势普通市民,结果八成会很惨。
所以……封不觉此刻这敢做敢言之举,虽是让很多游戏圈内人士感到大快人心,但他们也纷纷为这个疯子捏把汗……
“疯不觉!你最好注意下自己在说什……”三玉强袭听那话后,瞪着觉哥言道,“以个人立场出发,劝你句……”
三玉强袭这句话,确实是出于好心,他意思大概就是……“也就是个在游戏工作室打工人而已,跟你也无冤无仇,哪怕尸刀倒闭也无所谓,大不换个单位。但你小子可不要太嚣张,到时候被人告得倾家荡产谁也帮不你。”
“不必。”谁知,封不觉完全不领情,
是被害人因举证困难、诉讼费用高昂和诉讼周期拖得过长等各种原因而不之。即使最终胜诉,这种民事诉讼处罚也不痛不痒,很多侵权者在败诉后仍然是拒不道歉、死不承认、赔钱事态度。对他们来说,侵权利益所得早已超过犯罪成本,处罚力度远远不足。
这种结果……无疑是很让人心寒。
也正是这样结果,让很多犯罪者有恃无恐。而被害人却要在“讨回公道困难重重”和“忍气吞声不之”之间做抉择。
类似例子还有很多,生产食品企业在加工过程中混入过期食品、生产校服企业加入有毒材料……即使是这些可能造成严重危害案例,有很多也不过就是罚款事。
简而言之……在有些时候,“贼”不但不会心虚,还会理直气壮地贼喊抓贼。
再结合眼前例子来看……尸刀当然是没什好怕。首先,他们行为并不违法,没有任何法律规定打游戏作弊会判刑吧?
这种事真要追究,也是游戏公司根据游戏内用户协议去追究。但游戏公司毕竟不是执法部门,他们不可能闯进人家工作室实地搜查,更不可能把玩家抓起来做尿检。
游戏公司要甄别玩家是否作弊,只能从数据层面上去调查。只要玩家登录时数据没有异常,光脑也没有扫描到任何不合规定外接设备或异常程序,那这事儿就没法儿管。
说到底……人家打游戏前吃什,你管得着?
但是,如果某个比较有影响力个人或组织在某个公开场合把尸刀作弊事情讲出来,而且讲这话人是拿不出任何证据……那这个人自己反而得小心,因为他言行是有目共睹,很容易举证……尸刀工作室完全可以“诋毁法人单位名誉”为由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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