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够!”科尔斯顿打断道,“你观点已经很清
气,说出些对自己极为不利话,旁人就会陷入费解之中。”他顿下,“警探,凶手是谁,您心理已然有数不是吗?请不要因为几句话,就对已经下定结论产生质疑。”
“呃……好吧。”斯科菲尔德回道,他用餐巾擦擦汗,心道:确……封先生在胡诌时,贯就是副若无其事样子,从表情和语气根本无法判断他虚实,名侦探就是厉害,真真假假、高深莫测……
“说到哪儿……哦对,动机。”封不觉接道,“有件事,是无论如何都无法否定,那就是和丹尼斯人生,在今天以前,没有任何交集。这点,就算反复查证,结果也不会有改变。
那……在身上,能够成立杀人动机,有以下几种。第,与丹尼斯见如仇,毫无理由地看他不顺眼。他好心让搭车,却暗起杀心,欲将其置之死地而后快。”他又吃几口汤里东西,再道,“第二,本身就是个变态杀人狂,杀人基本没有理由,出于兴趣和快感,或者就是把这当成饭后活动什。”他抬眼扫视圈众人,对他们表情很满意,“看来前两条没什说服力啊,不过第三条可能似乎大些。”
封不觉往椅背上靠靠,摊开双手,“也许,是个职业杀手。”他用手中勺子指指桌上菜,“如各位所见,这人多才多艺。比起厨师来,杀手和侦探间职业关联性……貌似要更强些不是吗?”他笑笑,“只要身体条件允许,出色侦探,多半也能成为出色犯罪者。虽然本人更倾向于犯罪顾问这样职位,但职业杀手……为什不呢?”
“是啊,挺酷。”南希小姐冷不丁接这句,很显然,她已经明白封不觉正在做什,所以……要扯淡大家块儿扯好。
“呵……”封不觉冲她微笑下,接着道,“于是,这个职业杀手,就行动。事先查清丹尼斯行踪,埋伏在山里、在他必经之路上。
你们觉得‘在路中间放点障碍,趁他停车时,戴着面罩冲出去开枪行凶’这个计划如何?不!才不会这干呢,决定伪装成个车祸遇难者,靠近之后再下手。
然后你们说该怎做?戴上假胡子什伪装下,并在口袋里藏把枪,趁他从车上走下来跟说话时,直接把他射杀在公路上吗?那可就太逊,简直侮辱职业名号。
得跟着他,来到这栋别墅……在个人多眼杂地方,让尽可能多人看到相貌,记住名字,然后寻找个不知何时会到来时机,去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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