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段日子,富兰克林性格变得越发扭曲,伯吉斯背叛让他体会到成年人歹毒,让他看到人性复杂面;而“疯人院”里日子,又戏剧性,让他看到人性最“纯粹”面。
他开始认识到,像他这样“怪胎”,终究不会被这个社会所接纳,也不会被平等地当作正常人来看待。
所以,他认为自己也没有必要,再去被这个社会规则或者道德所约束……
十三岁那年,被囚禁三年富兰克林成功越狱。
他逃跑过程非常轻松,因为所有守卫都以为他离开轮椅根本不能走路,但其实……他能走。
个同学名字就是……阿历克斯·伯吉斯。
智商不等于智慧,这句话套用在富兰克林和伯吉斯身上恰到好处。
和富兰克林这种智商很高、在学术领域有着非凡作为人不同,尽管伯吉斯在学术上无法突破普通人界限,但他却是个天生政治投机分子、冷血阴谋家、玩弄权术高手……他不需要自己去做什学术研究,他可以直接去利用富兰克林这种人,并将后者吃干抹净。
年后,24岁研究生伯吉斯窃取富兰克林在“人体机能强化”这个课题上大量研究成果,并因此被联邦军科研部门破格吸纳,直接就成中层管理人员,开始负责项目。
而富兰克林则因为非法进行动物实验、人体实验、挪用经费、威胁公众安全等多项罪名被捕……
早在他被捕之前,也就是在大学里做研究最后年,他曾经在自己身上也做过次“强化实验”,而那实验效果,过整整两年才开始显现。
然后他又花年时间,在没有人、也没有监控看到自己时候,悄悄地给身
很显然,这些罪名绝不可能是富兰克林这个坐轮椅病人独自犯下;事实上,其中大部分罪行都是伯吉斯在执行,也是伯吉斯主动在劝诱富兰克林不断越界。
可结果,却是富兰克林背所有锅,而伯吉斯“清清白白”地拿走全部好处。
这是为什呢?其实以富兰克林智商,事后想想,立刻就明白……因为从伯吉斯打定主意要利用富兰克林那刻起,他就已经想好全盘计划;在过去年中,伯吉斯每做件违法事,都会故意留下些经过他处理“痕迹”,这样,等到最后他盗走研究成果并抽身时,警方从那烂摊子里找到所有证据都只会指向富兰克林。
于是,十岁那年,富兰克林就成名罪犯。
值得庆幸是,考虑到他特殊情况,他最终没有被关入监狱,而是被囚禁在个看守并不怎严密医疗机构里,和群精神病人关在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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