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所谓“第四份文档”,是对大多数人而言;在七号眼里,这已是“第五份”。
【安德森先生,在你叙述下面这篇文档过程中,可能会发现些事情,但请你不要因
此刻,他之所以投“有罪”,确如他所说,是因为他“想清楚”。
七号投票虽是无心,但十二号却因为那声“有罪”而得到启发、下定决心。
这世上每个人想法都不同,思考方向和模式也都不样,但在今天这场“审判”上,无论这十三名陪审员各自是怎样想,最终都将殊途同归。
“呵呵,有意思,那也投个‘有罪’呗。”兰斯谈笑间就把手放到桌上。
“之前说大家起随便投个‘无罪’人也是你,现在又改。”号斜视着兰斯道,“你这样人最让人头疼。”
官’,竟是远在天边……近在眼前……”
房间内气氛开始变化。
眼下,众人明确知晓是——九号,想杀号;而兰斯,在被点明他是“判官”后,人人都有杀他理由。
对这桌人来说,随便哪个,在任意时刻动手杀人……都不足为奇,甚至不需要什理由;要说谁对“厮杀”这件事感到头疼,那恐怕就是七号——他可不想因为有人死掉,再次被“电话那头人”要求回溯时间,毕竟……他能力是有“代价”。
“有罪!”就在周遭空气变得愈发凝重时,七号把右手往桌上拍,“投‘有罪’!”
“你们这帮犹豫不决家伙才让人头疼呢。”兰斯也没把号话当回事儿,只是回头白对方眼。
“那,现在‘有罪’三票,还有吗?”片刻后,杰克那冷静、低沉声音,再次吸引大伙儿注意力。
他边问这个问题,边扫视着桌边众人。
没有人再把手摆上来。
杰克见状,便拿出自己身上那支I-PEN,输入他刚才从电话中得知密码:“那就开始念第四份文档。”
他本是想借此转移众人注意力,免得这帮家伙念之差就引发场大混战,不料……
“也投‘有罪’。”直没发表意见十二号随即就附和他,把右手摆到桌上。
“HO~这是唱得哪出啊?”兰斯看破七号意图,但十二号怎想,他就不懂,故而看向后者念道。
“只是把事情想清楚而已。”十二号接道。
十二号是名四十岁左右白人男子,看起来比杰克还年长几岁;他留着短发、两鬓已有些斑白,其皮肤非常粗糙,面部轮廓和长相都透出种刚毅气质——他就像是件饱经风霜冷兵器,整个人都透出种硬朗粗粝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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