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璧君暗中叹口气,柔声道:“谢谢你,现在已觉得好多。”
萧十郎道:“哦?”
沈璧君笑道:“想不到你医道也如此高明,幸亏遇见你。”
萧十郎道:“根本不懂得什医道,只不过懂得要怎才能活下去,每个人都要活下去,是不是?”
沈璧君慢慢地点点头,叹道:“现在才知道,除非在万不得已时候,否则没有人会想死。”
想起那可怕“孩子”,沈璧君到现在手脚还难免要发冷,她足踝被那“孩子”踢中时,绝未想到后果竟如此严重。
萧十郎已将嘴里咀嚼药草吐出来,敷在她伤口上,她心里也不知是羞恼,还是感激。
她只觉这药冰冰凉凉,舒服极。
萧十郎又在衣服上撕下块布条,放到水里煮煮,再将水拧干,用树枝挑着送给沈璧君,道:“你也许从来没有包扎过伤口,幸好这还不是什困难事,你总该做得到。”
这次他话未说完,头已转过去。
滋味。
她居然会在个陌生男人面前洗脚——她只希望这是场噩梦,能快些过去,快些忘掉。
突听萧十郎道:“把你受伤脚抬起来。”
这次沈璧君并没有反抗,她好像已认命。
这就是女人最大长处——女人都有认命时候。
萧十郎道:“非但人要活下去,野兽也要活下去,野兽虽不懂得什医道,但它们受伤时候,也会去找些药草来治伤,再找个地方躲起来。”
沈璧君道:“真有这种事?”
萧十郎道:“曾经看到过匹狼,被山猫咬伤后,竟逃到个沼泽中去,那时还以为它是在找自己坟墓。”
沈璧君道:“它难道不是?”
沈璧君望着他高大背影,她实在愈来愈不解这奇怪人。
这人看来是那粗野,但做事却又如此细心;这人说话虽然又尖锐、又刻薄,但她也知道他绝没有伤害她意思。
他明明是个好人。
奇怪是,他为什偏偏要教人觉得他不是个好人呢?
萧十郎又哼起那首歌,歌声仍是那苍凉、那寂寞,你若看到他那张充满热情与魔力脸,就会觉得他实在是个很寂寞人。
有许多又聪明、又美丽女人,嫁给个又丑又笨丈夫,还是照样能活下去,就因为她们能够“认命”。
有很多人都有种很“奇妙”观念,觉得男人若不认命,能反抗命运,就是英雄好汉。
但女人若不认命,若也想反抗,就是大逆不道。
沈璧君足踝上伤口并不大,只有红红点,就好像刚被蚊子叮口时那种样子。
但红肿却已蔓延到膝盖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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