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将近是冬天,深秋晚风已经很冷。
韦好客不怕冷。
尤其是在此时此刻,他非但不觉得冷,反而觉得有股热意从他心里散开,散入四肢,散入指间,散入鼻端,散入眼中。
甚至连他眼都已因热而发红。
每当他将要做件他自己知道可以刺激他事情时,他会感觉到他自己身体里有股这种热意升起。
韦好客,男,五十岁,未婚。面容清秀,手脚纤细如少女,驼背鸡胸,身高不满五尺,是个让人只要看过眼后,就很不容易忘记人。
他是淮南“鹰爪门”传人中最成功个,武功和成就都最高,他鹰爪功和七十二路小擒拿手,多年前就已被公认为武林中绝。
他手,看来虽然纤细柔弱,而且留着很长指甲,可是只要他出手,就会都变成杀人利器。
他吃素,绝对不沾荤腥,他用厨子都是以前四大丛林中,最有名香积厨。
戒绝烟酒,从来不赌,对于女人更没有兴趣,他认为这个世界上没有个女人是干净,他通常都把女人称作“垃圾”。
因梦反问:“你要招待他雅座,什时候才能准备好?”
“三天。”慕容秋水也说得很肯定,“最多只要三天。”
“你有把握?”
“有。”慕容秋水说,“们雅座主人韦好客先生,向是个办事很快人。”
“那就好极。”
今天他又有这种感觉,是因为慕容秋水告诉他又有位很特别贵宾要来到他雅座。
就在这时候,他看见慕容秋水陪伴着个面蒙黑纱女人走进来。
她身材相当高,穿着件很长黑色风衣,所以韦好客非但看不见她脸,也看不见
但他却偏偏又是个非常讲究享受人,对于文字、训诂和音律造诣之深,甚至连翰林苑中都很少有人能比得上。
无论在什样标准之下,他绝对可以算是个怪物。
令人想不到是,在这个怪物心目中,也有个他崇拜偶像,他崇拜这个人,就好像个多情少女崇拜她梦中白马王子样。
这个人就是慕容秋水。
韦好客穿着他身在京城第流裁缝那里订制纯黑丝衫,坐在被称为“天牢”刑部大牢后个阴暗小院里,坐在张颜色已变得深褐竹椅上。
因梦喝干她杯中酒:“三天之内,就会把那位贵宾交给你。”
她已经站起来准备走出去,他却又将她唤住。
“你那位贵宾叫什名字?”
“你用不着知道他名字。”因梦说,“你只要记住,他是位很特别贵宾就够。”她说,“希望你也让韦好客先生牢记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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