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幸是,他也因此而磨炼出副打不死铜筋铁骨,股悍不畏死剽悍之气,和套无坚不摧“轩辕开山三十六斧”。
这是他从无数次艰辛血战经验中练出来,比任何武学大师能够教给他都实际有效。
这个人在他十六岁时,已经被武林中人公认为三十二个最可怕杀手
丁丁虽然这说,却还是记住这三个人名字,还花两个月时间,把他们资料都搜集得很完全。
这三个人就是——
02
轩辕开山,男,三十三岁,身高七尺六寸,重百八十四斤,使把长柄开山斧,全长五尺四寸,重七十九斤,天生神力。
轩辕开山是个樵夫儿子,他母亲是苗女。
01
九月,月圆,夜凉如水。
丁丁从稻草堆里拿出那两个黄布包袱,解开其中比较大个。包袱里是套折叠得非常整齐黑色衣裳和双黑色小牛皮靴。
在银色月光下,谁都可以看出来这套衣裳是用种非常昂贵质料做成,轻柔光滑如处女皮肤。个落拓天涯浪子,是不配穿这种衣服。
可是等他穿起来之后,世界上就绝对没有人再敢说他不配。
他生长在云贵边区野人山中个浓密森林里,四岁时,就能举得起他父亲斧头,七岁时就已经能用那把斧头砍树。
三个月以后,他已经砍倒他生命中第棵树,再过三个月,他就用同样把斧头砍死他母亲情人。
苗女对于贞操观念就好像浪子对金钱那随便,没有人为这件事责备他。
所以他以后对人命价值观念,也就看得比较随便,有时候他砍人,简直就好像砍树那随便。
幸好人不是树,要砍人,通常都比要砍树难得多,所以他每年至少都要负伤二十七八次,至少都要躺在床上百多天。
光滑衣料紧贴在他光滑瘦削身体上,剪裁之贴身,手工之精细,使得他在瞬息之间就变成另外个人,甚至就好像忽然变成另外种动物。
现在他看起来就好像是头黑色豹子。
他站在月光下,伸展四肢,全身上下每个骨节中立刻就响起连串爆竹般声音。
可是他耳边所响起,却是另外种声音,他仿佛又听见那个人用双充满血丝眼睛瞪着他说:“丁丁,要记得在九月月圆那天晚上,你要去对付是三个非常可怕人。他们要杀人,就好像要喝水那容易。他们要杀人时样子,也好像喝水时那轻松自然,甚至他们在杀你之后,你都不会知道自己是怎死!”
“你用不着替担心。”丁丁说,“如果自己不想死,无论谁要死都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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