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燚道:“你为什会对消防员感兴趣?不会只是觉得酷吧?那警察也很酷,军人也很酷,消防员有什地方特别吸引你?”
方之絮笑笑:“你定是想问,是不是有纵火癖吧。”
任燚平静地反问他:“你是吗?”
方之絮却没有直接回答:“认为纵火癖这个词本身就很有问题,崇拜火,依赖火,利用火,是人类从古至今都在做事,人在探索火过程中,都有个从未知到已知,从滥用到善用过程,是谁规定火必须怎用呢?”
“法律规定。”任燚直勾勾地盯着他,“法律虽然没规定你定要怎用火,但规定你不能怎用火。”
完,兴奋地说,“第次见到你,就是那个8秒钟消防宣传广告,那时候还上初中呢。”
任燚看着他:“你喜欢消防员?想当消防员?”
“喜欢。”方之絮笑着点头,“不过不想当,太危险,没有你们那勇敢。”
“你平时很关注火灾之类东西,也很关注们动向。”
“是啊,觉得你们很酷,尤其是你,任队长。”方之絮将身体往前倾,朝任燚眨巴着眼睛,“其实前两年去你们中队参观过,还和你们打过篮球呢,当时刚从大溪地度假回来,晒得特别黑,也比现在矮小,所以你把忘。”
方之絮认真地说:“可是,如果不探索,又怎知道火更多用处呢,比如,任队长,你知道吗。”他突然神神秘秘地压低声音,“火不仅能温暖人身体,还能温暖人灵魂。”
那双看似年轻纯净眼眸深处、却透出股寒意,任燚顿时感到鸡皮疙瘩都起来。
任燚已经无法把方之絮当成普通少年看待,他十七八岁时候虽然自以为是,但如果被带进警察局问话,也定会被吓得不轻,可眼前这个人态度之放松,头脑之清醒,口齿之伶俐,远超成人。他坐直身体,开始谨慎应对,“所以,你喜欢纵火?”
方之絮噗嗤笑:“哪有啊,只是说说理论,很怕死,可不敢纵火。”
“没问你敢不敢,问你是不是喜欢。
“们中队经常有人去参观,对群众们是永远开放,所以有时候记不住那多人。”
“这回你应该不会忘记。”方之絮有些露出个灿烂笑容,“你知道吗,猜到你会来,但没想到这快,看来你今天是特意为来。”
“经常来分局协助各种案件调查,今天是邱队长说你在社交媒体上分享过不少跟和中队有关消息,所以让进来和你聊聊。”
方之絮笑而不语。
任燚耳机里传来宫应弦声音:“问他跟火有关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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